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凝聚社会共识、倡导全民行动,努力构建社会、家庭、个人共同参与、各尽其责的养老基本格局,在政府主导下,巩固家庭养老的基础地位,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实现各尽其责、各得其所。

  坚持数字化赋能。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所带来的机遇,适应老龄服务需求随时随地发生的新形势新要求,统筹运用数字化手段、数字化思维、数字化认知,大力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发展个性化定制服务,扩大优质服务覆盖面,加快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突出创新作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第一动力和战略支撑,深化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技术创新,不断完善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体制机制。积极扩大区域合作,推动人口区域集聚与老龄化问题破解相适应,形成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强大合力。

  (三)战略定位

  全国幸福宜居之城。顺应新时代人口老龄化对城市建设的要求,构建高品质、智慧化的城市生活,提高城市适老化水平,从生活环境、居住环境、出行环境、公共政策等多方面构建全年龄段共享的安全、便捷、舒适宜居标准,提高居民生活品质,打造高标准、高品质的幸福宜居之城。

  中国最美长寿之乡。加强长寿之乡慈孝文化建设,大力弘扬敬老孝亲、传承文明家风、建立慈孝敬老规范和社会交往准则,营造浓厚的敬老孝亲社会氛围,倡导和规范为老服务,践行敬老文化,引导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提升社会文明水平,促进社会和谐。

  长三角养生养老胜地。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健康浙江战略部署,高水平高质量推进健康丽水建设,弘扬长寿养生文化、倡导健康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加强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和健康管理,以全民健康促进丽水健康发展,使健康促进常态化。

  长三角康养产业高地。依托长寿之乡品牌优势,积极培育康养产业,加快“银发经济”发展,结合实际构建健康产业相关标准,构建丽水山耕、森林康养、气候养生、旅居养生等健康产业链,建立健康养生产业集群,让健康养生产业成为丽水生态经济主力军。

  (四)发展目标

  1.中期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立与丽水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的应对体系,政府、社会、家庭、个人共同参与、各尽其责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人才和科技支撑更加坚实有力,产品及服务供给能力明显提升,老年“数字鸿沟”逐步缩小,老年友好城市建设迈上新台阶,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稳步提升。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建设取得初步进展,形成一批特色鲜明、行之有效的创新模式和典型经验,形成一批普遍适用、务实管用的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举措。

  ——老龄工作释放新效能。老龄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法治化、信息化、规范化程度明显提高,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制度体系更加完备,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得到充分激发,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格局效能全面释放。

  ——社会保障得到新提升。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和公益慈善事业有效衔接,多支柱、全覆盖、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13.8万人,户籍人口基本医疗保障参保率达到99%以上,老年人以外伤害保险参保率达到50%以上。

  ——养老服务实现新跨越。养老服务体系持续优化,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达到95%以上,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8%,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100%。

  ——健康支撑迈上新台阶。老年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持续优化,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全面建立,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1.5岁,居民健康素养达到40%,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和二甲及以上中医医院规范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60%以上。

  ——产品供给取得新突破。健康管理、康复辅助、养老监护等智能产品种类不断丰富,服务模式进一步创新,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老龄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市场规模和供给水平进一步提升,康养联合体达到100个,康复辅具租售中心覆盖率达到60%。

  ——人力资源展现新风采。各级老龄工作机构更加完善、城乡社区老龄工作力量更加强劲、老龄科研队伍更加强大,全员劳动生产率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总和生育率处于1.1-1.3之间,经常性参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比达到23%。

  ——社会环境形成新风尚。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我省要求相适应、与“高水平建设和高质量发展重要窗口”打造相协调、与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山区样板建设相匹配的老年社会环境基本形成,各地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开展“敬老月”活动的县(市、区)覆盖率达到100%。

  2.远期目标

  到2035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参保率达到50以上,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达到95%以上,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和二甲及以上中医医院规范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100%,康养联合体数达到150个,城乡老年友好型社区覆盖率达到100%。全面建立与丽水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的应对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健康支撑体系“三大基石”全面建立,构建起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山区特色养老服务体系基本成熟,与综合连续的国民健康支持体系有效衔接。科技对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支撑作用显著增强,老年友好型社会总体建成,“幸福老龄化”愿景初步变为实景。

  3.展望目标

  到2050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参保率达到60%以上,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达到100%,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80%,康养联合体数达到300个左右,经常性参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比达到30%以上。与高水平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应对人口老龄化制度安排成熟完备,老年友好城市、友好乡村、友好社区遍布全市,全体人民生活更加幸福安康,“幸福老龄化”愿景有效实现,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

  表1 丽水市应对人口老龄化主要指标

  领域 序号 指标名称 2020年完成情况 2025年目标 2035年目标 数据来源 指标

  属性

  社会保障体系 1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198.8 213.8 应保尽保 市人力社保局 预期性

  2 户籍人口基本医疗保障参保率(%) 99以上 99以上 99以上 市医疗保障局 约束性

  3 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参保率(%) - 45以上 50以上 市民政局、市卫健委 预期性

  养老服务体系 4 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 - 95 95以上 市民政局 预期性

  5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54.9 58 65以上 市民政局 预期性

  6 每万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人) 12 25 50以上 市民政局 预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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