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2 高质量养老服务体系

  1.居家养老。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推动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实现全覆盖。

  2.社区养老。严格落实新建小区和老旧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规定,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探索制定《丽水市社区养老上门基本服务包》,为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提供每月200至500元的免费上门服务,解决老人社区养老难问题。

  3.农村养老。实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加快将所有敬老院转型为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全面开展农村互助养老,在全市范围内以志愿服务积分和互助养老时间兑换等方式开展互助养老服务工作,缓解农村高龄、独居、失能老年人养老难题。

  4.机构养老。完善推广“公建民营”养老服务机构发展模式,建立科学合理的公办养老机构价格形成机制,加强养老机构“保基本”床位统筹利用。重点扶持引导养老机构聚焦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提高机构养老服务的针对性和精准性。

  5. 虚拟养老。探索由政府建立一个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搭建“没有围墙的养老院”,即虚拟养老院。当老年人有服务需要时,拨一个电话给信息服务平台,信息服务平台就会按照老年人的要求,派服务企业员工上门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同时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老人不必住在养老院中被动接受服务,在家就可以挑选、享受专业化的养老服务。

  6.医养结合。以医疗为保障,以康复为支撑,边医边养、综合治疗,多种形式搭建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绿色通道。

  7.养老服务监测评估。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开展养老服务设施面积条件达标、服务设施完备监测评价,建立养老服务“好差评”评价机制和质量认证机制,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三)着力构建全周期健康支撑体系

  全面提升居民健康素养。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建立健全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构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服务平台,完善健康科普“两库一机制”,健全健康指导师(员)网络,开发与运用健康教育传播平台和智慧健康干预工具,探索“互联网 精准健康科普”。强化健康生活方式指导,普及健康文化、健康养老等理念,开展“三减三健”等专项行动,实施居民营养改善计划,强化老年心理健康科普。加强全民科学健身,提高体育锻炼人群组织化程度,打造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加强体医融合和非医疗健康干预。加强老年人健康素养和生活方式监测。

  完善健康服务设施。构建以市第二人民医院(市老年医院)为龙头,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为核心,社会办医疗机构为补充,相关医疗、科研、教育机构为支撑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推动打造浙西南老年医疗中心,发挥对区域医疗机构老年医疗的指导辐射作用。加强老年医院、护理院、康复医院、安宁疗护机构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建设,到2025年,全市新增老年医院、护理院、康复医院等接续性医疗机构6家以上。推动二级及以上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和康复科,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开设治未病科,到2025年,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和二甲及以上中医医院规范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60%,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比例达到100%。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老年、康复、护理、中医、安宁疗护等特色科室和病区(床位)建设,提升老年疾病诊治和康复护理服务能力。加强流动医院建设,探索“移动小药箱”,缓解偏远山区老年人看病问题。

  优化健康服务供给。构建整合型老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预防-治疗-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服务链。做实做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实施慢性病防控行动,加强全人口视力、牙齿、关节保护,强化对老年常见病、慢性病的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发挥丽水市老年期痴呆诊治联盟作用,推动老年痴呆的诊治和预防,开展认知障碍、抑郁等老年人常见精神障碍的预防、早期识别与干预。加强社区居家康复和护理服务,推进“互联网 医疗健康”服务模式应用于老年健康服务。普及安宁疗护文化理念,建立安宁疗护工作体系和服务网络,探索建立高效的机构与机构、居家与机构联动机制,到2025年,各县(市、区)至少有1家医院和20%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慢性病管理、疾病治疗、康复、安宁疗护等方面的独特作用,为老年人提供中西医结合的健康服务。推进老年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深化莲都、龙泉、青田、缙云、遂昌等国家级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试点。

  深化打造山区医养结合模式。建立健全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推动养老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衔接,鼓励养老机构设置护理院、护理中心、康复医疗中心等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院内医养结合服务试点。探索建立医疗、养老按需转换的病床制度和分级照护制度,完善医疗安全、待遇激励、医保支付等保障机制,借力专业养老机构,重点面向失能、半失能、失智及高龄老人,提供公寓式管理、精细化医疗和保姆式服务。加强家庭病床服务,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服务的能力。推动发展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服务,推进森林康复医院建设。

  专栏3 全生命周期健康支撑体系

  1. 母婴健康管理中心。争取到2025年,每个县(市、区)培育或引进至少1家五星级母婴健康管理中心。

  2.托幼机构。探索政府各部门特别是教育、卫生、社区管理部门和托幼机构共同参与提供优质、便利、普惠的公共托幼服务,使托幼服务真正做到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

  3.文化体育活动中心。基于不同年龄段居民需求,建设完善文化体育活动中心配套功能。争取到2025年,每个县(市、区)各类文化体育活动中心不少于5个。

  4.老年公园。基于老年人生理和心理的变化,建设适老化、无障碍的老年公园。争取到2025年,每个县(市、区)以老年活动为中心的主题公园不少于1个。

  5.老年公寓。争取到2025年,每个县(市、区)集幸福食堂、清洁卫生、文化娱乐、医疗保健、通讯联络服务于一体的老年公寓不少于5家。

  6.临终关怀。探索临终关怀服务,为疾病终末期或老年患者在临终前提供身体、心理、精神等方面的照料和人文关怀等服务,帮助患者舒适、安详、有尊严地离世。

  (四)着力构建适老化产品供给体系

  激活老年产品市场需求。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品质化消费需求为导向,采用新理念、新技术、新材料,提升发展食用菌、中药材等养生农林和水产品产业,培育发展生物提取、现代中药等新型老龄产业,支持发展老年服装服饰、生活护理用品、日用辅助用品、健康康复辅具等老年用品产业,引导培育老年康复护理、教育培训、文化娱乐、金融保险等领域。到2025年,建成康复辅具与老年用品展示中心和区域性康复辅具洗消中心。调整养老政策扶持方向,从“补砖头、补床头、补建设”向“补人头、补运营、补需方”转变,鼓励养老服务机构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引进或培育一批社会化养老机构和连锁品牌。依托国际老龄产业博览会等展会平台,促进老龄产业相关产品和服务供需对接。充分发挥家庭的支撑作用,倡导子女更多为老人消费,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加强老年人消费引导,严厉打击侵害老年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强化老年消费者权益损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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