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健全全人全生命周期服务链。建立健全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通过乡管村用、智慧流动医院、家庭医生入村随访等新型服务形式弥补网点不足。规范全科医疗服务、稳定全科医生队伍、健全全科医疗运行机制,落实全科医生守门人和代理人职责。到2025年,初步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所有家庭,发挥家庭医生健康和费用守门人作用。

  构建以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保险与健康管理组织等社会力量为补充,社会共建、全民参与的健康管理体系。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健康体检、功能检查、疾病诊疗健康管理相关等)实现互联互通、实时交换的信息平台。加强居民健康危险因素的监测、分析、评估和干预,形成“病前主动防,病后科学管,跟踪服务不间断”的健康管理闭环。

  完善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体系,规范慢性病健康管理技术路径,优化疾病与预防控制机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慢性病患者“四位一体”慢性病防治模式,向患者提供融健康教育、风险评估、规范诊疗、随访干预为一体的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推动“互联网 ”等前沿技术与健康管理融合发展,推广应用智能化可穿戴监测设备及家庭健康管理网络,探索运用大数据和科技终端开展群体疾病预测和个体健康促进,实现智能化全方位全周期健康管理。

  2.建设康复医疗体系。加强医院急性期康复医疗服务,以三级医院康复医学科为主,承担疾病、损伤的急性期临床康复,为疾病急性期患者提供早期康复医疗服务。加快市康复医学中心建设,提高履行全市康复医学人才培养、康复工程技术临床试验、康复适宜技术输出、康复转化医学学科孵化等职能,带动区域内康复医疗资源整合和体系发展,争创浙西南区域康复医学中心。加强稳定期康复医疗机构建设,以二级医院康复医学科为主,接受三级医院转诊的病情相对稳定的患者,提供以住院为主的系统康复服务。加强恢复期康复医疗机构建设,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日间康复中心、康复专科门诊部等为主,为疾病恢复期患者,提供以门诊、上门服务和居家为主的社区康复训练与指导。到2025年实现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均能提供康复服务。

  3.完善妇幼保健体系。进一步强化妇幼健康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市、县两级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提高全市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推进市妇女儿童医院建设项目,全面改善市级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妇女、儿童重大疾病、疑难复杂疾病和危急重症诊治能力。整合优化全市妇幼卫生健康资源,畅通全市危重孕产妇、新生儿及儿童管理、救治、转运等通道,提升县级儿科服务能力。推动妇幼保健特色专科建设,全面改善病(产)房、新生儿室等诊疗环境和设施设备条件。

  扩大婴幼儿照护普惠性服务供给,建成一批管理规范、模式可复制的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单位,乡镇(街道)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基本全覆盖。开展省级母婴室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二级以上医院全面配置标准母婴室,推进流动母婴室建设。市县两级在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之外,至少确定一家应急助产机构。加快“互联网 妇幼保健”体系建设,推进“云上妇幼”服务。

  4.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以精神心理专业机构为主体,基层医疗机构和精神疾病康复机构等为依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为补充的精神心理服务系统。

  建立和完善市级精神疾病诊疗和康复中心、质控中心、培训中心。完善县级精神专科医院、县级医院精神科设置。在有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开设精神心理门诊,支持社会力量开设精神心理门诊。

  探索将精神专科医院纳入城市医联体、县域医共体中网格统一管理,健全精神专科医院、综合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形成连续服务链条。鼓励精神专科医院组建或参与建设专科联盟,通过合作共建、对口支援、远程医疗等形式,发挥优质医疗资源技术辐射带动作用。鼓励精神专科医院吸纳康复、中医、药学等团队资源,建立多学科联合诊疗和查房制度。鼓励中医医疗机构设立神志病科、中医心理科、心身医学科等精神类临床科室。

  5.完善老年医疗服务体系。逐步建立以机构为支撑、社区为平台、居家为基础的,与养老服务体系相适应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研究制定支持医养结合工作的系统化政策,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探索建立养老护理人才资源开发利用机制。依托市第二人民法院建设区域老年医疗中心(安宁疗护培训基地)。推进各县级医院老年病区建设,加快发展护理院、康复医院等机构。稳步推进在有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院内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推动城区新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部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建设,探索农村地区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村卫生室与农村幸福院统筹规划,毗邻建设。大力发展失能、半失能老年人住院服务能力,全市新增9家以上规模加大的护理院、康复医院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基本满足30%的完全失能老年人入住护理院的需求。

  积极开展安宁疗护服务,依托市老年医疗中心(安宁疗护培训基地)建设安宁疗护示范病房。在县、乡两级建设安宁疗护中心、病区或床位,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安宁疗护科室和病区(病房)建设。到2025年,市第二人民医院设立1个安宁疗护培训基地,各县(市、区)至少有1家医院和2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以上。

  6.强化医防协同。全面推进医疗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深度协作,加强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能科室建设,制定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并有效落实,推进疾病三级预防和连续管理,建立工作衔接联动、服务连续整合、人员柔性流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加强医共体模式下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健全“两员一中心一团队”工作机制,医共体及医联体设立公共卫生管理中心。完善基层疾病预防控制网格化管理,探索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专业人员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社区疾病预防与控制片区责任制。

  7.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健全县域医共体运行机制,充分落实医共体经营管理自主权。加强城市医联体建设,推动市级医院、公共卫生机构等与莲都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共建网格化城市医联体,完善分工协作与利益共享机制。健全医共体内外、上下级医疗机构之间的转诊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通道。建立二、三级医疗机构对家庭医生转诊签约居民“优先预约、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优先会诊”的就诊路径,规范二级以上医院下转慢性期、恢复期患者行为,建立上转患者绿色通道。完善医保差别化支付政策,进一步拉开不同等级医疗机构之间报销比例,降低未经转诊越级就诊的报销比例。引导居民形成家庭医生首诊、并经家庭医生转诊到上级医院就诊和下转接诊的模式,完善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机制。

  (五)聚焦迭代升级,建设智慧互联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和监管体系

  坚持“以通为本、以用为本、以人为本”,实施 “1314 x”卫生健康数字化改革,加快智慧互联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和监管体系建设,卫生健康数字化改革综合指数达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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