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林业改革深入推进,绿色活力进一步激发
1.率先完成创建国家公园集体林地地役权改革工作。集体林地地役权改革是百山祖国家公园创建的重要内容和创新举措,在不改变集体林地权属基础上,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和共管机制,是保护自然资源完整性和有效性,实现自然资产统一管理的有效途径。自启动百山祖国家公园创建地役权改革工作以来,我县专门成立专案组负责国家公园地役权改革工作,通过专案组的不懈努力,2020年6月,完成4个乡镇13个行政村25个自然村及2个国营林场总面积30余万亩林地确权登记和集体林地地役权改革,有效地化解了多起往年山林纠纷积案。
2.深化林权制度改革成效斐然。一是稳步推进林权抵押贷款,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22.34亿元,发放贴息资金2260.33万元,盘活森林资源资产97万亩;二是积极推进林业创新金融产品—公益林补偿收益质押贷款,实现生态保护、农村经济发展、农村金融业发展“三赢”;三是积极开展政策性林木保险,建立和完善森林补偿机制,增加林农抗御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四是持续推进“两林、两权”流转,促进林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经营,全县林地流转面积达到34.1万亩,发放林地经营权证面积2.02万亩;五是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大力培育和发展一批以“林权入股,亲情链接,统一经营,按股分红”为主要经营模式的股份制家庭林场,创新了林业发展新机制,全县共培育发展家庭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151家,经营面积7.68万亩。
3.深化林业机构改革,明确职能。一是随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成立,统筹整合原林业、国土、住建、农业、水利等多头管理的自然保护地等管理职责,林业管理职能更加明确;二是林业内部机构改革,解决机构臃肿,权责不清等问题;三是全面完成原林业局下属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四是深化国有林场改革,以建设有特色、公益性、功能型的现代化国有林场为目标,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通过资源培育、科学管理、集约经营、基础设施建设等措施,努力建设优质、高效、多功能的森林,逐步把国有林场建设成为“经营管理科学、基础设施完备、森林优质高效、产业发展充分、资源经营持续、林区富裕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国有林场。
(五)森林文化广泛发扬,生态底蕴进一步夯实
1.创建百山祖国家公园,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通过创建百山祖国家公园,建成规范高效的国家公园体制,使交叉重叠、多头管理的碎片化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完整性得到有效保护,形成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的新体制新模式,促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区域生态安全,将百山祖国家公园打造成我国东南沿海山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示范区、生物多样性展示和优秀文化传承区、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及百山祖冷杉、黑麂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科学研究和自然教育基地、中国发达地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典范区。
2.启动全国首个楠木城建设,传承与发展楠木文化。启动“中国楠木城”,建成楠木生态网络和谐、楠木生态产业发达、楠木生态文化繁荣的国际特有的以楠木为主打树种,其他珍贵树种协同发展的现代城市森林新格局,形成处处有楠木、时时闻楠香的和谐氛围,让识楠、爱楠、拥楠意识深植于庆元人民内心,将庆元建成山川秀美、生态良好、产业发达、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楠木城市,弘扬中国楠木文化。
3.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倡导尊重自然、爱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春节后上班第一天的义务植树活动在我县已经连续开展十五年,植树节进行赠苗活动已连续开展五年,广泛深入地宣传全民义务植树的重要性,切实提高全社会的植绿、爱绿、护绿意识,建设生态文明,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理念,对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共建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4.保护古树名木,丰富文化内涵。我县通过普查、建档,为每一棵古树名木建立“户口册”;制作铭牌建立“身份证”挂牌保护,通过二维码扫描就可查阅古树名木详细信息,对保护古树名木起到非常好的宣传作用;对健康状况较差的古树名木进行“一树一策”保护,让每株古树名木都能“老有所养”,全县共有古树名木5055株。充分挖掘和保护生态文化资源,继承和发扬具有区域特色的生态文化传统,不断丰富生态文化内涵,我县拥有生态文化基地3家。
三、存在困难与问题
(一)森林资源质量和存储量不足
全县森林覆盖率和林木绿化率虽然较高,但是森林质量仍需进一步提高,森林存储量与我国林业发达地区仍有差距。森林结构中仍然存在纯林多、混交林少,中幼林多、近成熟林少,人工林多、天然林少的局面。另外乡土珍贵阔叶树种少,杉木、马尾松等林分占比较大,整体森林林分结构、林龄结构、树种结构不合理,全县森林生态功能和生态效益仍有提高空间。
(二)森林资源保护任务艰巨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员流动的增加,林业有害生物的入侵,森林火灾和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风险越来越高,管绿护绿责任不断加大。当前乡村年轻人员的外流,林业信息化和现代化技术手段落后,导致森林火灾监测预警、应急处理能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等有所降低,给森林资源保护带来了威胁。机构改革导致林业执法力量下降,对违法征占用林地、盗伐滥伐林木的执法带来了压力。
(三)公益林(天然林)生态补偿不到位
生态公益林对国土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尽管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不断提高,但与经营商品林相比,公益林补偿远远低于商品林收益。依然存在补偿标准偏低、管护矛盾突出、补偿基金来源单一、补偿标准未与生态效益挂钩等问题。“十三五”期间,我县省级以上公益林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35元,与商品林地租金为100-200元相比差距甚大,与2019年《庆元县公益林建设与效益公报》发挥生态效益平均每亩1.0704万元相比就更为悬殊。
(四)林权制度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入
“全国林改看丽水,丽水林改看庆元”,曾经庆元林改工作全国有名,但近几年来,没有取得突破性的进步。在深入开展以林权抵押贷款、林权信息化、林权流转及林业产业发展等为重点的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中,没有新的亮点新的做法出现。改革需要活力,需要突破,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林权制度改革需要不断取得突破,走出一条新路子。
(五)林业基础设施建设较为薄弱
由于县财政资金薄弱等原因,全县大部分重点林区、国有林场等基础设施设备不够完善,林区道路不足、防火林带建设不够、巡护车辆短缺、监控设备基本没有,平板电脑等终端设备尚未配备到每一个基层林业工作人员,导致护绿管绿没有足够的保障。
(六)林业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近年来,林业发展面临着由传统的粗放型的生产模式向集约型的生产模式转变,林业服务体系建设薄弱,林业资源管理任务增多,技术要求提高为林业建设新常态,基层林业部门面临严重的技术人才短缺,本就基础薄弱的林业人才队伍出现断带,留不住年轻人才等问题,导致各项先进的林业设备和信息系统运转不畅,新的林业科学技术推广应用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林业工作的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