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聚焦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完善配套政策,优化医保服务,深入实施健康阜南行动,实施更加系统、更加高效、更高质量的医疗保障,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健康权益,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坚持公平适度,精准保障。以充分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为目标,把满足全县人民的基本医疗保障需求作为医保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逐步缩小待遇差距,促进全县职工和城乡居民享受公平保障待遇。
——坚持精细管理,优质服务。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经办医保机构管理,实施更有效率的医保支付,健全监管体制机制,积极推进智慧医保建设,统筹提升线上线下服务方式,促进医疗保障可持续健康发展,提升群众获得感。
——坚持系统协同,提质增效。增强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坚持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加强政策和管理协同,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医保治理格局。实现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有机衔接、作用协同发挥。保障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医药服务。
三、发展目标
通过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到2025年,全县医疗保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基本完成参保筹资、待遇保障、医保支付、基金监管等重要机制和医药服务供给、医保管理服务等关键领域的改革任务。
待遇保障更加公平。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执行统一的医疗保险制度,大病和慢性病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医疗保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多层次医疗保障作用协同发挥,各类保障有机衔接。
筹资责任更加均衡。全面建立稳健可持续的筹资运行机制,参保人员、用人单位和政府各方责任更加均衡。个人参保缴费意识明显提升,适应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保缴费服务逐步建立健全。医疗救助筹资水平显著提升。加强基金运行管理和风险预警防控,保障基金平稳运行。
医保作用更加凸显。建立高效管用的医保支付机制,完善医保目录、协议、结算管理,更好保障参保人员权益。协同推进医疗服务供给侧改革,保障群众获得优质实惠的医药服务。
医保基金更加安全。基本建成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和执法体系,形成以法治为保障、信用管理为基础,多形式检查、大数据监管为依托,建立党委、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个人守信的多方位监管新格局,医保基金监管体制更加健全,制度更加完善,监管效能有效提升。
医保服务更加优质。基层经办服务力量有效加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更加便捷。医保信息化与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医保电子凭证普遍推广、应用高效便捷。完善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更好的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促进医保治理创新。
专栏1 阜南县“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发展规划主要指标
类别 主要指标 2020年 2025年 指标属性
参保覆盖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5 >95① 约束性
基金安全 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收入(亿元) 13.42 收入规模与经济规模更加适应 预期性
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支出(亿元) 12.68 支出规模与经济发展水平、群众疾病健康需求相适应 预期性
智能监控全覆盖(%) >95 100 预期性
保障程度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 82 保持稳定 预期性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含大病保险)(%) 73 保持稳定 预期性
重点救助对象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住院救助比例(%) 70 ≥70 预期性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 27.88 27 约束性
精细管理 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和按病种付费的住院费用占全部住院费用的比例(%) -- 70 预期性
公立医疗机构通过省级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药品金额占全部采购药品(不含中药饮片)金额的比例(%) -- 90 预期性
公立医疗机构通过省级集中采购平台采购高值医用耗材金额占全部采购高值医用耗材金额的比例(%) -- 80 预期性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品种(个) 53 >500② 预期性
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品种(类) 4 >5③ 预期性
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国家集采药品、高值医用耗材货款率(%) -- >90 预期性
优质服务 异地就医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④(%) 51 >70 预期性
全县异地就医联网医疗机构(个) 13 20以上 预期性
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线上可办率(%) 82 90 预期性
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窗口可办率(%) 100 100 约束性
注:①指“十四五”期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每年保持在95%以上。
②指到2025年落地国家和省级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品种达500个以上。
③指到2025年落地国家和省级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品种达5类以上。
④指住院费用跨市直接结算人次占全部住院跨市异地就医人次的比例。
四、重点任务
(一)提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质量
1.依法依规分类参保。落实省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巩固提升计划,实现精准参保扩面,巩固提高参保覆盖率,努力实现应保尽保。用人单位和职工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引导非从业人员依法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建立全县参保数据库,提升数据质量,实现参保信息实时动态管理。积极推动职工和城乡居民在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方式,放开对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户籍限制,避免重复参保。
2.优化提升参保服务能力。优化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服务,积极发挥乡镇等基层组织在参保缴费中的作用,丰富参保缴费便民渠道,提高征缴效率。做好跨统筹地区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二)完善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
1.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执行全市统一医疗保障制度,坚持和完善覆盖全县职工和城乡居民依法参保、分类保障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政策体系,及时落实落细市级修订的城乡居民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将待遇水平与缴费标准、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医疗卫生费用支出、医疗机构技术等级等因素挂钩,健全可持续的待遇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省市安排部署,改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巩固稳定基本医保住院费用待遇保障水平,稳步提高门诊待遇保障能力。完善城乡居民“两病”用药保障机制,推进“两病”早诊早治,医防融合。完善统一的基本医保门诊慢特病管理政策。
2.全面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规范政府决策权限,促进医疗保障制度法定化、决策科学化、管理规范化。落实重大医疗保障待遇政策调整报告制。严格执行基本支付范围和标准,实施公平适度保障,纠正过度保障和保障不足问题,建立重大政策请示报告制度,未经上级批准不得出台超出清单授权范围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