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 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甘政发〔2017〕82号)要求,迭部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严格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和“国家统一制作底图,地方实地调查、地类在线举证,省级全面检查、严控成果质量,国家核查验收、统一分发成果”的模式组织实施, 采用优于 1 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为调查底图,广泛应用“互联网 调查”、无人机、云计算等新技术,30多名调查人员历时 3年,全面查清了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为标准时点的迭部县国土利用状况,形成了调查图斑3.06万个。现将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12278.29公顷(18.42万亩)。其中,水浇地1084.54公顷(1.63万亩),占8.83%;旱地11193.75公顷(16.79万亩),占91.17%。位于 2 度以下坡度(含 2 度)的耕地78.79公顷(0.12万亩),占全县耕地的0.64%;位于 2-6 度坡度(含 6 度)的耕地1116.29公顷(1.67万亩),占9.09%;位于 6-15 度坡度(含15 度)的耕地2706.68公顷(4.06万亩),占22.05%;位于 15-25 度坡度(含 25 度)的耕地3908.53公顷(5.86万亩),占31.83%;位于 25 度以上坡度的耕地4468公顷(6.70万亩),占36.39%。
(二)种植园用地295.72公顷(0.44万亩)。其中,果园295.72公顷(0.44万亩),占100.00%。
(三)林地329875.39公顷(494.81万亩)。其中,乔木林地 251227.03公顷(376.84万亩),占76.16%;灌木林地72535.21公顷(108.80万亩),占 21.99%;其他林地6113.15公顷(9.17万亩),占1.85%。
(四)草地91895.01公顷(137.84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91842.17公顷(137.76万亩),占99.95%;人工牧草地 2.95 公顷(0.004万亩),其他草地49.89公顷(0.07万亩), 占0.05%。
(五)湿地321.41公顷(0.48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其中,沼泽草地4.66公顷(0.006万亩),占1.45%;内陆滩涂316.75公顷(0.47万亩),占98.55%。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641.06公顷(2.46万亩)。其中,建制镇用地233.74公顷(0.35万亩),占14.24%;村庄用地1325.89公顷(1.99万亩),占80.80%;采矿用地58.89公顷(0.09万亩),占3.59%;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 22.54公顷(0.03万亩),占1.37%。
(七)交通运输用地1209.65公顷(1.81万亩)。其中,公路用地 510.93公顷(0.76万亩),占42.24%;农村道路698.72公顷(1.05万亩),占57.76%。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587.98公顷(2.38万亩)。其中,河流水面1468.06公顷(2.20万亩),占92.45%;湖泊水面7.34公顷(0.01万亩),占0.46%;水库水面51.20公顷(0.07万亩),占3.22%;坑塘水面5.71公顷(0.008万亩),占0.36%;沟渠12.50公顷(0.02万亩),占0.79%;水工建筑用地43.17公顷(0.06万亩),占2.72%。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客观反映出我县在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县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要严查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县党委政府重大战略部署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迭部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迭部县自然资源局
迭部县统计局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