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 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甘政发[2017]82 号)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临州府发[2018]8号)要求,永靖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严格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和“国家统一制作底图,地方实地调查、地类在线举证,省级全面检查、严控成果质量,国家核查验收、统一分发成果”的模式组织实施,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为调查底图,广泛应用“互联网 调查”、无人机、云计算等新技术,50多名调查人员历时3年,全面查清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永靖县国土利用状况,形成了调查图斑5.98万个。现将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1.耕地40043.20公顷(60.06万亩)。其中,水浇地7102.34公顷(10.65万亩),占 17.74%;旱地32940.86公顷(49.41万亩),占82.26%。坪沟乡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耕地的16.26%。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2921.16公顷(4.38万亩),占全县耕地的7.29%;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3750.61公顷(5.63万亩),占9.37%;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8615.59公顷(12.92万亩),占21.52%;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8473.18公顷(27.71万亩),占46.13%;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6282.66公顷(9.42万亩),占15.69%。
2.种植园用地2256.59公顷(3.38万亩)。其中,果园1919.11公顷(2.88万亩),占85.04%;其他园地337.48公顷(0.51万亩),14.96%。盐锅峡镇园地面积较大,占全县园地的28.73%。
3.林地9564.56公顷(14.35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215.58公顷(1.82万亩),占12.71%;灌木林地2241.01公顷(3.36万亩),占23.43%;其他林地6107.97公顷(9.16万亩),占63.86%。44.89%的林地分布在年降水量400mm(含400mm)以上。吧咪山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林地的13.04%。
4.草地100593.98公顷(150.89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368.97公顷(0.55万亩),占0.37%;人工牧草地74.44公顷(0.11万亩),占0.07%;其他草地100150.57公顷(150.23万亩),占99.56%。草地主要分布在盐锅峡镇,占全县草地的11.32%。
5.湿地1099.69公顷(1.65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其中,沼泽草地67.09公顷(0.10万亩),占6.10%;内陆滩涂1032.60公顷(1.55万亩),占93.90%。湿地主要分布在三塬镇,占县湿地的18.05%。
6.城镇村及工矿用地5939.83公顷(8.91万亩)。其中,建制镇用地775.21公顷(1.16万亩),占13.05%;村庄用地4734.12公顷(7.10万亩),占79.70%;采矿用地368.86公顷(0.55万亩),占6.21%;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61.64公顷(0.09万亩),占1.04%。
7.交通运输用地2432.91公顷(3.65万亩)。其中,铁路用地75.28公顷(0.11万亩),占3.09%;公路用地742.04公顷(1.11万亩),占30.50%;农村道路1611.16公顷(2.42万亩),占66.22%;港口码头用地3.98公顷(0.01万亩),占0.16%;管道运输用地0.45公顷(6.75亩),占0.03%。
8.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7202.20公顷(10.80万亩)。其中,河流水面1586.40公顷(2.38万亩),占22.03%;水库水面4977.28公顷(7.47万亩),占69.11%;坑塘水面507.16公顷(0.76万亩),占7.04%;沟渠81.79公顷(0.12万亩),占1.13%;水工建筑用地49.57公顷(0.07万亩),占0.69%。三塬镇水域面积较大,占全县水域的48.86%。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客观反映出我县在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县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要严查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重大战略部署的基本依据,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布局产业、规范项目落地、保护生态环境等提供决策依据和发展“底图”。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