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市按照国务院第七次人口普查办公室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一年多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各乡镇、相关部门、九三分公司密切配合,全市2255名普查人员共同努力,广大普查对象积极参与,我市经受住新冠疫情防控考验,全面完成普查准备、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评估质量验收等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根据国家统计局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反馈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常住人口(下同)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人口总量
全市人口为355528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 495519人相比,减少139991人,下降28.25%,年平均增长率为-3.27%。
二、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155471户,集体户3018户;家庭户人口343543人,集体户人口1198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2.21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41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人口中,男性177969人,占50.06%;女性177559人,占49.94%。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2.71降为100.23。
四、年龄构成
全市人口中,0-14岁的人口39301人,占11.05%;15-59岁的人口235498人,占66.24%;其中65岁及以上的人口56215人,占15.81%。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2.74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7.1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7.84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程度的人口34319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55693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169250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76305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4765人上升至9653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13368人上升至15665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48332人下降至47605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25427人下降至21462人。
全市人口中,文盲人口(指15岁及15岁以上不识字的人)7052人,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6663人,文盲率由3.21%下降至2.23%,下降0.98个百分点。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97年上升至9.52年。
六、城乡人口
全市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223587人,占62.8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131941人,占37.11%。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减少27905人,乡村人口减少112086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2.14个百分点。
[1] 全市人口是指全市的人口数据不包括居住在市内的现役军人、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2]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机器汇总数据。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0-15岁人口43043人,16-59岁人口231756人。
[5]文盲率是指全市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6]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