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第七次 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
图1-1 历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及年均增长率
——全市常住人口情况
惠州市统计局 惠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下,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圆满完成现场登记工作,汇总了丰富翔实的普查数据,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常住人口[3]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4]为6042852人。
二、人口增长
全市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597002人相比,10年共增加1445850人,增长31.45%,年平均增长率为2.77%。
三、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5]1896645户,集体户219774户,家庭户人口为5192486人,集体户人口为850366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4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24人减少0.5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7个县(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7个县(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惠州市第七次 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
——地区人口情况
惠州市统计局 惠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6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7个县(区)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地区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为6042852人。分区域看,城区(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区、仲恺区)人口为3494715人,占全市人口的57.83%,县域(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人口为2548137人,占42.17%。
表2-1 各县(区)人口分布
单位:人、%
二、地区人口变化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7个县(区)人口数均有增长。其中,人口增加超过30万的有惠城区、惠阳区,分别增加394259人、387420人;人口增加超过20万人的有大亚湾区,增加251901人。
分区域看,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区(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区、仲恺区)人口所占比重上升了6.83个百分点,县域(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人口所占比重则下降6.83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7个县(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7个县(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指各县(区)的常住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的比重。
惠州市第七次 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四号)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惠州市统计局 惠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6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7个县(区)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2]中,0~14岁[3]人口为1254406人,占20.76%;15~59岁人口为4181054人,占69.19%;60岁及以上人口为607392人,占10.05%,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12605人,占6.8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提高3.16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5.0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1.76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0.92个百分点。
表4-1 全市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二、地区人口年龄构成
7个县(区)中,15~59岁人口比重均在60%以上,其中,65%以上的县(区)有5个,在60%~65%之间的县(区)有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