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基本公共服务对象认定制度。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完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综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因素,规范低保家庭财产限定标准或条件,建立与财力状况相匹配的动态调整机制。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将优抚对象优先纳入覆盖一般群众的救助、养老、医疗、住房以及残疾人保障等各项社会保障制度。落实全学段的学生资助政策,推动教育、民政、乡村振兴等领域信息共享,确保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规定享受教育资助和社会救助。
第四章扩大适度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
聚焦托育、养老、教育、医疗等重点领域,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多措并举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资源供给,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
第一节加强重点领域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
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深化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改革试点,健全城乡托育照护服务网络,到2025年,基本实现全市城乡社区托育机构全覆盖。市、县(区)将需要独立占地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布局纳入本级国土空间规划。依法落实国家及省市产假、哺乳假、护理假等政策,鼓励用人单位采用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积极措施,支持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大力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开展“一镇一街道一普惠”试点,建设承担指导功能的示范性、综合性托育服务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或扩大托班规模。支持引导社会力量举办照护服务机构,引导支持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采取多种方式提供照护服务。开展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入职前培养和入职后培训,贯彻落实婴幼儿照护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强化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安全教育。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备案登记制度、信息公示制度和质量评估制度。
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实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程,加大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力度,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支持街道、村集体、有条件的国有企事业单位、普通高等学校举办公办园,鼓励发展公办幼儿园分园。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合理、质量合格的普惠性服务。全面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政策,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严格执行幼儿园园长、教师专业标准,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加大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力度,推动实施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
加快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水平。实施普通高中教育普及攻坚计划,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加强学生发展指导,做好学生生涯规划,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指导机制。重点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和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构建选课走班教学管理机制,实施行政班与教学班、班主任制和导师制有机结合的班级管理制度。全面加强县中建设,推进县中集团化办学。实施县中发展提升校长教师培训专项计划,完善教师补充激励、培养培训和人才引进机制。全面实施中职学校分类达标示范建设,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和“产教融合”,持续推广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人才培养新模式,加强“双师型”队伍建设。
扩大普惠养老服务供给。开展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支持养老服务骨干网、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普惠旅居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支持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培训疗养机构转型发展普惠养老。引导专业化机构进社区、进家庭,鼓励工矿家属区及老旧小区探索社区嵌入式养老,实施“社区示范长者之家”项目和“社区助餐工程”,构建城市养老服务“十五分钟”服务圈。加强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养老设施建设。加强医养结合试点示范,支持闲置床位较多的一、二级医院和专科医院转型为老年人护理院。全面落实外资举办养老服务机构国民待遇。探索具备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改制为国有养老服务企业。
推进优质医疗均衡发展。积极创建省级区域专科医疗中心,鼓励具备条件的医院创建为三级综合医院。推动县级医院提标扩能,加快高危孕产妇、新生儿、创伤、胸痛、卒中等五大救治中心建设,推进儿科、麻醉、心脑血管等区域性诊疗中心建设。支持社会力量在医疗资源薄弱区域和康复、护理、精神卫生等短缺专科领域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加快推动中西医结合发展,对肿瘤、糖尿病、脑病、慢阻肺、风湿类疾病和传染病等重大疑难疾病,开展中西医协同攻关。加强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医疗能力建设,推进濉溪县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加强智慧医院建设,全面推进预约诊疗和“互联网 医疗健康”发展,优化提升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进“智医助理”服务系统规范应用。
改善优化住房条件。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探索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按照规划建设租赁住房,引导租赁企业收储分散式房源集中改造后开展经营,鼓励支持房地产企业将自持住房用于租赁经营。推进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其智慧化改造,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卫生服务站等公共卫生设施、周界防护等智能感知设施,以及便民市场、便利店、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供暖、公厕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持续推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专栏10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扩容工程
普惠托育。新建和在建城市居住小区,严格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标准,规划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并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老城区和无托育服务设施的已建成居住小区,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严格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8个托位标准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全市每年建成示范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1个,各县(区)每年至少建成1个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到2025年,全市托位数达1万个左右。大力支持建设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的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开展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托育照护服务。支持城市街区、道路、社区以及学校、医疗机构、公园、图书馆、绿地等公共空间和公共设施适儿化改造等。 普惠学前教育。以县(区)为单位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新建、改扩建一批优质幼儿园,支持利用中小学闲置校舍等公共服务设施改扩建为公办园。合理确定幼儿园收费标准并建立定期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对幼儿园的管理与监督,实现幼儿园监管全覆盖。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教质量。 高中阶段教育。推动杜集高级中学、濉溪县南部次中心示范高中、濉溪职业技术学校等项目建设。到2025年,中职学校全部达到b类学校的办学水平,并有不少于2所学校达到a类学校的办学水平;重点建设好5所中职学校和一批骨干特色专业(群);建设不少于3个省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3个以上省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3个以上省级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成1个省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实施“一县(区)一校”示范建设、职教园区服务能力提升、区域职业教育融合发展、职业教育扶贫富民能力提升、校企合作协调育人、现代职业培训体系建设等工程。 普惠养老。鼓励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嵌入式、分布式、小型化的养老服务设施和带护理型全托床位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拓展社区普惠床位数量,丰富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等服务内容。支持依托基层医疗卫生资源改扩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 普惠医疗。提高淮北肿瘤医院在预防、治疗、教学、科研等领域医疗水平,力争建设省级肿瘤防治区域医疗中心。争创省级中医医疗中心和省级区域中医康复中心,推动濉溪县中医医院建设县级救治中心,推进中医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联体建设。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智慧医院建设,二级以上医院普遍提供预约诊疗、智能导医分诊、候诊提醒、检验检查结果查询、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等线上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