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加快发展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推动继续教育与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统筹协调发展。积极参与山东省学分银行建设与应用,建立个人终身学习账户。支持驻临高校继续教育转型发展,显著提升非学历继续教育办学规模和质量,打造形成一批特色精品。广泛开展面向新生代农民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素质农民、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特定群体的技能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探索实施订单定向培训。统筹推进企业职工全员培训、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大力发展基于工作场所的继续教育,畅通一线劳动者继续学习深造的途径。鼓励学校教育资源向社区教育延伸,持续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全民阅读活动,鼓励各类文化机构场馆为居民开设终身学习公共课堂,培育一批终身教育品牌项目,建设居民终身学习体验基地。健全激励考核制度,把服务全民终身学习情况纳入对职业学校的综合评价。发展老年教育,充分发挥各级老年大学对老年教育的示范引领作用,完善老年教育办学服务体系,社区教育机构普遍举办老年教育活动。加强开放大学体系建设,完善以市社区大学、市社区教育指导服务中心为龙头,以县区社区教育学院为主体,以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为骨干,村(居)社区学校为基础的社区教育学习培训四级教育网络,强化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大规模应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为学习者提供更加便利、优质的教育服务。打造以专职人员为骨干,兼职人员和志愿者为主体,专兼结合的继续教育管理队伍和教师队伍。拓宽经费投入渠道,探索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学习者等多主体分担的经费筹措机制,支持社区教育事业发展。(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委老干部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
四、着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一)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严格落实中小学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特别保障音乐、美术、体育、综合实践、优秀传统文化等课程的正常开设,不得以任何名义增加或缩减规定课程、课时。积极推进课程整合,强化跨学科学习,统筹课时安排,打破学科知识壁垒。启动实施强课提质行动,分学段、分学科修订课堂教学常规,支持教师结合学校特色、学生特点、教学个性等因素进行课堂教学改革创新,形成一批优秀教学案例。积极推进基于情境、问题导向的教学创新,强化实践教学,打破学校的传统边界,增强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强化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孵化培育与推广应用,命名建设一批市级教学改革实验校、实验区。建立学情会商和中小学教师教学述评制度,任课教师每学期对每个学生进行学业述评,形成述评报告,开展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健全完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供给制度,坚持公益普惠方向,将课后服务纳入教师工作量计算范畴,施行“一校一案”,鼓励支持幼儿园、小学将课后服务时间适当延长,满足家长和学生需求。到2021年年底,按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课程门类以及当地实际,县区教研机构配齐所有学科专(兼)职教研员,持续优化四级教研联动、教学视导、教学示范与帮扶、教研员联系学校、教研员工作室、教研员任教等制度,建立起富有临沂特色的教研体系,为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提供强有力的专业支撑。(市教育局负责)
(二)深化职业教育育人机制改革。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效衔接。鼓励有条件的县区争创省级产教融合型示范区(园),积极推动职业院校和企业参与国家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试点,充分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实施多种形式的混合所有制办学。按照多元化投入、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方式,建设共享性的大型智能(仿真)实习实训基地。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实体化运转,争创3-4个省级示范性职教集团、10-15个省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实施技工教育优质校建设工程,支持技工教育集团化发展。推进“三教”改革深度开展,建设地方特色教材,探索建立具高层次学徒制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深入实施1 x证书(即“学历证书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扩展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参与范围,“岗课赛证”综合育人,不断提高行业企业认可度。扩大职业学校学生专业技能测试范围和规模,促进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提升。大力推进管理体制改革,落实职业院校在内部管理、专业设置、教师招聘、职称评聘、内部薪酬分配、校企合作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加强职业教育理论与政策研究,完善职业教育教科研体系,提升专业服务水平。(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三)优化本科教育应用型人才培养方式改革。支持高校根据办学定位和学科专业特色,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速存量调整与增量优化,改进优化专业方向,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大力培养应用型人才。支持临沂大学、青岛理工大学临沂校区加强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示范性本科专业建设。鼓励支持高校积极参加工程教育、医学教育等国际标准实质等效的专业认证,以及师范类专业认证和其他高水平专业认证,推动专业建设对接行业标准、体现产业需求。实施现代产业学院建设计划,努力建设一批跨学科、跨专业的现代产业学院,打造一批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企业服务、学生创业等功能为一体的人才培养实体。实施多种形式的校地一体、市校融合工程,实现共生共荣、互利多赢。开展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完善以教学成效为导向的课程建设激励机制。加强教材建设,坚持凡选必审,落实高校党委对教材建设的主体责任。深化学分制改革,支持学生跨专业、跨学科、跨院系、跨学校自主选择专业和课程。推行学业导师制度,指导学生按照个性化发展需求制定差异化修读方案。强化质量意识,健全内部质量控制机制,针对课堂教学、实习实践、考试评价等关键环节,完善发展性评价制度,建立全过程全方位人才培养质量监控、反馈、改进体系,持续提升办学质量。严格过程管理,加大过程考核比重,严格考试纪律,严把毕业出口关。(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四)加快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对接“十强”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以人才需求为导向,推进产教融合、精准对接,切实提高服务支撑能力和贡献度。深化高校工程教育改革,加大理工科人才培养力度,探索实行高校和企业联合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工科人才的有效机制。加强农业生物技术研发、育种、农业机械等相关领域学科专业建设,服务支撑现代农业发展。根据基层农技推广岗位需求,做好公费农科生培养工作,加快培养涉农高层次人才。加快发展面向农业农村的职业教育,遴选建设一批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和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行动计划,培养培训新型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助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五)注重创新精神培育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将创新精神培育和创新能力培养贯穿各级各类教育和教育教学全过程,爱护和培养创新天性,激发好奇心、想象力,形成学生健康的创新人格。全面强化青少年科技教育,着力提升科普公共服务能力,实现所有学校全覆盖,切实提升全民科学素养,增强创新实践能力。加强专业化创新创业指导,引导毕业生投身服务城乡社区和新业态领域创新创业,并带动就业。健全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体系,促进终身可持续发展。(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六)提高对特定教育群体的精准化服务水平。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机制,完善学生资助政策,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健全学困生个性化帮扶机制,对于学习困难的学生,建立学习情况跟踪、学情分析和帮扶责任落实制度,提升学业完成率和学业质量。健全留守儿童关爱与精准帮扶机制,全面关注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状况,保障健康成长。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均等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保障机制,落实就近入学原则和异地升学考试政策。实施专门学校建设行动计划,加快推进专门教育工作,有效发挥教育矫治作用,挽救涉罪和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提升青海海北班教育教学与管理服务水平,优化少数民族地区教育对口支援工作机制,提高被支援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五、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一)持续深化师德师风建设。将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要求。落实师德满意度测评制度,强化师德考核及结果运用,健全完善师德档案。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奖励、惩处等制度,完善学生、家长和社会参与的师德监督机制,构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养成长效机制。落实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制度,建立师德失范行为和重大问题报告机制,对师德违规行为“零容忍”,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开展“临沂最美教师”“临沂市师德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评选,倡树师德典型,积极发掘宣传基层优秀教师典型,营造尊师重教良好风尚。遴选一批师德师风涵养基地和教师实践教育基地。广泛开展中青年教师社会实践和校外挂职,让教师充分了解国情民情,更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全面提升教师队伍专业素养。加大教师教育力度,拓展培养渠道,创新培训方式,健全市县(区)教师发展机构和培训者队伍,完善教师培训体系,推动教师终身学习和专业发展。推进“互联网 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实施教师全员轮训,提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化水平。持续提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历层次。推进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项目,着力提升教师信息化能力素养。加强与临沂大学等高校在教师培训等方面的交流合作,鼓励行业组织和领军企业积极参与教师培养。实施沂蒙名师、沂蒙名班主任、沂蒙名校长建设工程,健全完善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工作室机制,培养造就一大批教育家型教师、卓越教师和骨干教师。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师范生公费教育制度,开展乡村教师专项培训,支持乡村教师提升学历层次,高质量补充农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建设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分类推进教师培养模式改革。(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负责)
(三)深化教师管理综合改革。加强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实施编制周转池制度,盘活事业编制存量,统筹教师配置和管理。完善教师准入和招聘制度,提高学科教师补充的针对性,逐步解决教师结构性、阶段性、区域性短缺问题。全面清查挤占、挪用、截留中小学编制和在编不在岗、吃空饷等现象。严格规范在编教师在民办学校任教、借调使用中小学教师问题。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完善各级各类教师职称评聘、岗位管理和考核评价等制度。推动建立课时工作量、工作实绩、岗位等级等相衔接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向班主任、教学一线和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倾斜,中小学教师参与课后服务情况与绩效工资分配挂钩。开展县域内师资均衡配置水平指标监测,推动“县管校聘”改革落地落细。深化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完善校长培养选聘、履职考核、薪酬保障、交流轮岗等制度。(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四)提高教师地位和待遇。加大教师队伍建设投入,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与公务员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落实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乡村教师按规定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和生活补助政策,不断深化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不合理负担,保障教师权益,提升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推行教师优待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实行教师游览景区等免费政策。开展各级优质课和教学能手评选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师表彰奖励活动,定期表彰一批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