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推进设施建设。完善街道(镇)和社区(村)温馨家园建设,健全完善整合资源、提升功能,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推进可持续发展的制度机制,实现服务项目清单化、服务标准规范化、服务队伍职业化。试点“温馨家园”与“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的服务共享。推进建立街道乡镇卫生服务机构、民办残疾人福利机构、助残社会组织、专业社工机构分工合作、协同配合的工作体系。
3.加大就业帮扶。完善残疾人就业政策,推动制定残疾人就业补贴制度,激发就业意愿。配套制定残疾人就业后相关社会保障跟进政策,适时调整保障制度结构性设计,促进残疾人就业和保障制度同向发力,确保残疾人实质增收。推动研究制定重度残疾人亲属照护补贴制度,帮助支持残疾人家庭走出因照料负担重导致无法外出就业的生活困境。发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吸纳残疾人集中就业重要渠道作用,推动出台对符合条件用人单位的支持政策,帮扶残疾人就业上岗,逐步融入社会,实现人生价值。
4.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落实民政各领域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标准,持续推进区、街道(镇)和社区(村)三级社会福利机构无障碍环境建设。推动无障碍设施建设与优化。
(四)加强儿童福利保护体系建设
1.健全机制。发挥党的领导优势,依托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决策平台,推动将有关儿童福利和保护的总体设计、重大政策、重大改革等议题,纳入党委议事范围,实现对儿童福利保护工作的高位统筹。依法调整完善市、区两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更好发挥民政部门牵头作用,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儿童福利保护工作。优化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空间布局,明确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职能定位,推动转型发展。强化和落实属地主体责任,推动形成全市统筹、协调顺畅、无缝衔接的儿童福利服务体系。
2.完善制度。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儿童福利保障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地方性法规并制定实施方案。坚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普惠发展,不断健全困境儿童生活、教育、安全、医疗、康复、住房及成年安置等分类保障制度,制定婴幼儿营养津贴、婴幼儿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保险项目补贴等政策措施,推进建立覆盖全面、保障到位、综合性、基础性、一体化的儿童福利保护制度。着力加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未成年人的生活保障,完善补贴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探索家庭监护津贴制度,鼓励支持有能力、有条件的个人和组织承担儿童监护抚养社会责任。将医疗保障、教育资助等政策,拓展至所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促进家庭寄养规范化发展,制定家庭寄养实施细则,完善家庭寄养转收养的资助帮扶机制,适时调整家庭养育费标准。规范国内收养工作,优化收养登记流程,实施收养家庭能力评估制度,依法保障被收养儿童的合法权益。
3.加强监护。加强事实监护缺失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护,探索由属地担任监护人,委托区儿童福利院养育的救助模式。建立区级未成年人关护基地,开展“护苗行动”。实施“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困境儿童精准帮扶项目,对全区困境儿童实施个案帮扶。
二、建设便捷高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紧紧围绕门头沟区发展战略定位,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责任为核心,以共建共治共享为主线,深入贯彻市委、区委决策精神,围绕社会服务、社会管理、社会动员三大任务,促进党建引领下的党组织、政府、社团、企业、群众各方协同,形成符合门头沟区域定位与区域实际,体现生态涵养区特色的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
(一)深化社区治理服务
1.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统筹引领作用,健全区委统一领导、驻区单位多方参与的领导体系和运行机制,统筹推动以社区党委(总支)、社区党支部、楼门(院)党支部(小组)衔接配套的党建工作体系,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立社会治理大数据辅助决策机制。优化顶层设计、综合协调、督查评价职能,打造区、街道(镇)、社区(村)上下贯通的社会治理工作体系,鼓励微改革、微创新,发展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与实践创新。探索乡村治理精细模式,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2.推进基层减负。持续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党建引领“吹哨报到”向基层治理深化,关心关爱社区干部,强化街道(镇)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推动治理重心下移,落实好明确向街乡赋权的事项。推进城市化成熟地区、镇(地区办事处)向街道办事处转制。整合基层管理力量,落实推进街巷长制、河长制、社区专员、“小巷管家”、城市协管员、公共文明引导员、网格员、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力量,强化协同治理。
3.加强议事协商。制定完善门头沟区社会动员工作指导性文件,创新社会动员方式,发挥新媒体动员和网络动员的优势。继续发挥12345市民服务热线在市民诉求反映和解决中的作用。注重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行业服务管理中的作用,提升其参与积极性。推广“东马各庄村德行储蓄所”“城子街道帮帮银行”“红色联盟议事会”“五彩微中心”等先进经验,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工作。到“十四五”末,在全区打造社区议事协商示范点不少于20个,确保有社区的镇街实现全覆盖。
4.建设“智慧社区”。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提高基层治理精细化水平。深化社区网格化管理,提高网格化运行效率,建立“四级网格”“五级管理”的网格案件指挥处理工作体系。不断完善“接诉即办”机制,积极探索“未诉先办、主动治理”。推行领导干部定期下基层大接访和包联化解制度,加强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源头管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加强基层平安建设。推进社区服务综合体和“智慧社区”建设,建立“热线 网格”模式,实现区级网格巡查监督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