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推动行业提质增效,增强持续健康发展能力
有序深化出租和租赁行业发展监管。积极落实行业管理政策标准,动态调控出租汽车车辆规模,引导车辆能源结构改善,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运营车辆的质量,鼓励出租汽车企业兼并重组。在大型商圈、居住区、医院、宾馆等区域调整优化出租汽车专用停车位,提高车辆出车效率。
持续做好机动车维修行业监管。扎实推进行业备案管理制度,组织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和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建立机动车维修和服务质量投诉登记制度,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引导机动车维修企业合理布局、规模发展、分级分类发展,探索试点建设钣喷中心。持续推进维修行业污染防治能力,落实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鼓励企业不断创新经营模式,采用环保型技术设备和生产工艺。强化交通、环保、安全多部门联合执法,积极发挥机动车维修企业治理超标排放车辆的作用,全面整治违法违规经营。
积极助推货运行业转型升级。推动西南(房山窦店)智能化物流基地加快布局。充分利用现有铁路货场和线路,推动重点货类由公路向铁路转移。推动建设货运企业分级监管模式,做好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工作,落实动态监管。完善道路冷链运输企业管理制度,加强冷链运输车辆使用过程管理,提高冷链物流标准化水平。持续实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优化应急状态下的进出京生产生活物资运输车辆检查工作流程,提升检查检测效率。
提高综合检查站服务水平。落实全市治超站点规划和京津冀治超一体化格局,加快推进薛庄站、琉璃河东站等综合检查站新增建设,争取检查站随道路同步规划与建设。研究推进g108河北镇辛庄站等公安检查站外迁,提升治安检查站、公路卡口人员和车辆检查效率,分流过境交通与周边乡镇进京交通。提高综合检查站装备水平,完善非现场执法设施布点和增建,实现主要货运通道执法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推广新清能源车辆应用。坚持“宜电则电、宜氢则氢、宜油则油”原则,通过逐步替代和示范应用,继续做好黄标车等高耗能车辆淘汰工作,推进公交、出租(含巡游、网约)、旅游、货运等交通行业车辆“油换电”。加快新清能源车辆配套设施建设,落实充换电基础设施、加气站、加氢站等设施服务网络。积极对接全市氢能产业布局,发挥燕山石化氢气资源优势,推进氢燃料电池汽车应用示范。
健全运输行业信用管理措施。继续在机动车维修、巡游出租汽车、货物运输、道路运输等领域,开展对运营企业和个人的信用动态评价,配合推进行业信用信息归集。扩大信用管理覆盖范围,在互联网租赁、省级客运、汽车租赁、驾培等行业推行信用考核评价,创新行业监管手段。加强对运输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人群的诚信宣传,促进信用管理信息化。
四、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理顺区级层面的归口管理体制,加强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合理确定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任务实施时序安排,完善规划任务分工与考核机制,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位。
(二)协调落实用地
在《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和《房山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2035)》等上位规划的指导下,建立交通基础设施用地储备与批次供地的保障制度,优先安排落实公交枢纽场站等基础设施用地。
(三)完善资金保障
坚持交通投入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配,在疫情后财政资金紧张的前提下稳定交通领域财政投资。建立探索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充分利用市场化经营手段做好公共交通、枢纽场站、道路和停车设施的投融资、建设和管理。
(四)强化跟踪评估
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及时把握房山交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开展规划执行情况的全面评估,进一步增强规划的指导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