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

  目 录

  前 言 - 1 -

  第一章 规划基础 - 2 -

  (一)社会保障更加有力 - 2 -

  (二)就业帮扶更加有效 - 2 -

  (三)康复救助更加精准 - 3 -

  (四)文化体育更加活跃 - 3 -

  (五)权益保障更加完善 - 3 -

  (六)基础建设更加牢固 - 4 -

  (七)助残氛围更加浓厚 - 4 -

  第二章 总体要求 - 6 -

  (一)指导思想 - 6 -

  (二)基本原则 - 7 -

  (三)主要目标 - 7 -

  第三章 主要任务 - 9 -

  (一)残疾人社会保障 - 9 -

  (二)残疾人就业创业 - 13 -

  (三)残疾预防与残疾人康复 - 17 -

  (四)残疾人教育 - 20 -

  (五)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 - 22 -

  第四章 支持条件 - 26 -

  (一)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 26 -

  (二)加强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 - 26 -

  (三)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 - 27 -

  (四)增强基层为残疾人服务能力 - 27 -

  (五)发挥残疾人组织桥梁纽带作用 - 27 -

  第五章 实施机制 - 29 -

  前 言

  残疾人是一个数量众多、特性突出、特别需要帮扶的社会群体。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比例测算,我县约有残疾人3.8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6.34%。截至2021年底,我县持证残疾人11935人。随着我国人口加速老龄化,各类残疾仍将呈多发、高发态势。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满足广大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依据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福建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漳州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诏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基础

  “十三五”时期,我县残疾人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实施精准康复、就业帮扶、扶残助学等扶残助残民生工程,开展各类有特色、见实效、成品牌的活动和项目,残疾人事业取得明显成效,广大残疾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大幅提升。

  (一)社会保障更加有力。全县建档立卡残疾人全部脱贫,残疾人小康进程同步实现。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动态调整机制,累计发放补贴3571.217万元,惠及残疾人30.41万人次。全面实施“一户多残”生活补贴制度,完善生活、住房和医疗救助机制,残疾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分别达98.86%和97.49%。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益,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比例超98%,非九年义务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就学资助实现全覆盖,发放助学金130多万元,受助残疾人家庭子女和残疾学生794人次。

  (二)就业帮扶更加有效。依法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积极发展灵活就业和辅助就业、扶持农村困难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农村困难残疾人创业就业442人,发放扶持资金221万元;落实灵活就业残疾人社保、医保补贴政策,发放补贴182.8万元,受助620人次。依托国家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举办2期初级和4期中、高级盲人保健按摩培训班,140人次贫困视力残疾人得到培训,提高就业能力;开展残疾人烘焙技术培训、摄影技术培训、电子商务培训、实用技能培训等培训活动,共培训残疾人442人次,有力推动残疾人实现就业。依托诏安安定康复医院,建立辅助性就业机构,安置精神残疾人20人;组织参与省、市残联职业技能培训24人次和省、市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8人次。

  (三)康复救助更加精准。围绕“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任务,积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政府购买残疾老年人康复服务,儿童康复纳入妇女、儿童“两纲”监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和基本型辅具补贴实现全覆盖,残疾人儿童康复救助年龄段和救助标准逐年提高,受助残疾儿童573人次;基本型辅具适配1402人次,补贴233.88万元;开展政府购买残疾人精准康复项目,投入资金22.5万元,惠及250名残疾人;依托“爱耳日”“爱眼日”“残疾预防日”等活动,发放宣传材料13万份,举行医学知识咨询、普及康复知识活动4场;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和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均达到98%以上。

  (四)文化体育更加活跃。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不断完善,创建福乐书屋、盲人阅览室、残疾人体育健身示范点,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进家庭“五个一”、残疾人健身周、特奥日和“康复体育进家庭”等活动;建立“诏安县残疾人联合会”微信公众号,加大助残政策宣传力度,营造助残与自强氛围;鼓励残疾人参与各项文体活动,先后4人次在全国及省内各项体育赛事中获奖。

  (五)权益保障更加完善。大力推进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协调开展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视察,为残疾人“平等参与•融合共享”社会生活创造条件。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对330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发放专项补助金206万元,帮助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投入扶残助残项目资金110.55万元,用于17个村(社区)公厕、道路的无障碍改造及文化设施建设,为残疾人提供更多便利;设立残疾人法律援助站,常态化开展法律咨询、援助、维权等服务,残疾人来信、来访、来电事项按时办结,办结率、满意率均达到100%。

  (六)基础建设更加牢固。深化残联改革,逐级完成县、乡两级残联换届工作,乡镇残联、村(社区)残协全覆盖,“强基育人”工程扎实推进,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落实“放管服”改革,加快残联信息化服务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和省、市实施办法,制定《诏安县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加强残疾人证的规范化管理,全面完成第三代残疾人证(智能化)换发任务。每年开展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调查,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信息支撑。

  (七)助残氛围更加浓厚。持续推进志愿助残活动,组建“诏安县残联志愿服务队”,每年结合“两节”慰问、“爱耳日”“助残日”以及“国际残疾人日”等节点及活动主题,持续开展送温暖、送服务活动,累计投入慰问金90多万元,服务残疾人2000多人次。

  专栏1:“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主要指标实现情况

  序号 各项指标 “十三五”目标值(%) 2020年实现

  情况(%)

  1 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 >6.5 7.8

  2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98 100

  3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98 100

  4 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5 97.49

  5 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5 98.86

  6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脱贫率 100 100

  7 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率 100 100

  8 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80 100

  9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 80 100

  10 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比例 95 98

  “十三五”时期,虽然我县残疾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有力保障和改善了残疾人民生,促进了残疾人事业发展,但由于残疾人事业起点较低、残疾人抵御风险能力较弱,以及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等因素,残疾人在就医、就业、生活照料和社会参与等方面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障碍。主要表现在:一是残疾人收入水平相对偏低状况有待进一步解决,残疾人年均可支配收入与城乡居民的差距较大,部分已脱贫残疾人脱贫基础还不够稳定,存在返贫风险;二是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残疾人事业仍是社会事业中的短板;三是残疾人公共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改进,残疾人就医就学就业、康复托养照护、平等参与融合共享等多样化需求还未得到充分满足;四是残疾人事业资源配置有待进一步优化,城乡发展不够均衡;五是残疾人基层工作基础有待进一步加强,基层残联力量不足与残疾人工作任务繁重的矛盾仍较突出。

  残疾人事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必须牢牢把握“不断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这一目标要求,继续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提高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团结带领残疾人和全县人民一道,奋力谱写富美新诏安建设新篇章。

  第二章 总体要求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5年,残疾人事业既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人口老龄化加速、各类残疾多发高发、残疾人需求更加多元多样等矛盾和挑战。必须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奋力推进残疾人事业的高质量发展超越,更充分地满足广大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着眼满足广大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围绕加快建设新兴工贸港口城市,奋力谱写富美新诏安建设新篇章,突出抓好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突出强化残疾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突出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突出提升残疾人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全方位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超越,共建共治共享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美好未来。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加强党对残疾人工作的全面领导、绝对领导,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确保残疾人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2.坚持人民至上、民生为本。把满足残疾人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残疾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解决好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增进残疾人的民生福祉,提升广大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3.坚持改革创新、强基提质。把新发展理念贯穿残疾人事业全过程和各领域,深入推进残联改革,补短板、强弱项,逐步提升残疾人治理体系标准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不断促进残疾人的平等发展、融合发展、共享发展。

  4.坚持协调推进、统筹发展。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社会力量、市场机制的推动作用,整合资源、集成政策、优化服务,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动城乡、区域残疾人事业均衡发展。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残疾人平均收入与全县差距进一步缩小,生活品质得到新改善,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全社会扶残助残的氛围更加浓厚。

  1.多层次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建立,残疾人基本民生得到稳定保障,困难和重度残疾人生活得到明显改善。

  2.多形式的残疾人就业支持体系更加完善,残疾人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

  3.均等化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残疾人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得到明显提高。

  4.无障碍环境持续优化,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生活等各方面的平等权利得到更好实现。

  5.残疾人事业基础保障条件明显改善,基层组织建设更加扎实,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

  到2035年,残疾人事业获得更加充分发展,残疾人物质生活更加宽裕,精神生活更为丰富,生命健康权更有保障,享有更多平等参与、共享发展的权利和机会,各项指标与国家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富美新诏安建设目标相适应。

  专栏2:“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2025年 单位 属性

  收入与就业

  1 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年均增速 ≥6.3 % 预期性

  2 城乡残疾人年均新增就业人数 40 人/年 预期性

  3 城乡残疾人年均职业技能培训人数 60 人/年 预期性

  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

  1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比例 100 % 预期性

  2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 100 % 约束性

  3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100 % 约束性

  4 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5 % 预期性

  5 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6 % 预期性

  6 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 ≥99 % 预期性

  7 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90 % 约束性

  8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 ≥90 % 约束性

  9 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户数 30 户/年 约束性

  第三章 主要任务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我县残疾人工作实际,聚焦广大残疾人急难愁盼问题,着力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就业创业、残疾预防和残疾康复服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等,整体推进、全面提升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

  (一)残疾人社会保障

  坚持系统推进、综合集成,织牢织密到底到边、分层分类的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网,为残疾人提供更加稳定、更高水平的民生保障。

  1.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时纳入监测范围,持续做好低收入、易返贫残疾人家庭帮扶工作。在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依法保障农村残疾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权益,鼓励农村残疾人家庭以租赁、入股、转让、共建等形式,参与强村富民产业,增加财产性收入,共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继续实施“扶持农村困难残疾人就业创业”项目,扶持农村困难残疾人开展各类自主创业或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服务业、加工业等个体就业和经营活动,实现带动更多农村困难残疾人就业创业增收。支持农村“双创”基地、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吸纳扶持残疾人就业,建立订单收购、保底分红、股份合作等产业链收益分享机制,带动残疾人家庭增产增收、共同发展。

  2.强化残疾人社会救助保障。完善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纳入特困人员供养、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政策,在低保、低收入家庭认定中,扣除残疾人康复治疗、康复训练、照料护理费用等刚性支出;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经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将符合认定条件的残疾人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推动建立“一户多残”残疾人家庭生活困难补助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扩大补助范围,提高补助标准。提高残疾人医疗救助水平,强化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互补衔接,减轻困难残疾人医疗费用负担。加强困难残疾人急难临时救助,落实访视、照料服务,做好流浪乞讨残疾人的救助保护、寻亲返乡和落户安置工作,完善重大疫情、重大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困难残疾人临时救助机制。

  3.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落实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并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贴等制度,推动建立残疾人驾驶技能培训补贴制度,加大对残疾人水、电、气以及信息消费、交通出行等生活支出的优惠力度,鼓励对智力、精神残疾人和重度肢体、视力残疾人进入公共文化体育场所给予一名陪护人员门票免费。落实伤残退役军人和伤残人民警察残疾评定标准与国家残疾分类分级标准衔接要求,保证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优先享有扶残助残政策待遇。逐步完善在诏残障台胞的福利保障,不断增强在诏残障台胞的获得感和融入感。

  4.扩大残疾人社会保险覆盖面。落实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建立为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残疾职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各项社会保险,鼓励灵活就业残疾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社会保险,对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和残疾人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对残疾人实施优惠保险费率,残疾人开展的种养殖项目投保农业保险,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财政保费补贴。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逐步推进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病残津贴政策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保障范围。

  5.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和照护服务。加大残疾人托养服务扶持力度,继续实施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补助项目,建立完善机构托养、日间照料和居家托养服务分类补贴制度。依托乡镇敬老院、幸福院或长者食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等,扶持建设一批集日间照料、康复健身、邻里互助等功能于一体的“爱心助残驿站”。支持乡镇残疾人日间照料托养机构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机构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公益性养老服务机构优先收住符合条件的盲人、聋人等老年残疾人。

  6.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安全便利。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优先安排公共租赁住房,并适时提高补助、补贴标准。在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房建设、“造福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安居工程”中,优先解决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住房安全问题,统筹考虑无障碍设施建设。对无力自筹资金的残疾人家庭,采取建设过渡房或实行“交钥匙”工程等方式给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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