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深入推进vocs治理

  整治挥发性有机物。深化园区和产业集聚区vocs整治,针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工业园区、企业集群、重点管控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措施精准、时限明确、责任到人,适时推进整治成效后评估,到2025年,推进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建设vocs“绿岛”项目,统筹规划建设一批集中涂装中心、活性炭集中处理中心、溶剂回收中心等,实现vocs集中高效处理。推进孟河镇喷涂行业工业绿岛项目建设,集中处理喷涂污染物,规范新北区孟河镇及周边企业vocs收集及处置。强化无组织排放管理。全面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对企业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露、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加强管理,有效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大力推行低挥发性物料使用,推广使用水性涂料、水性胶黏剂、低挥发性、环保型溶剂。严格落实国家产品vocs含量限值管控要求。从源头控制vocs的产生和排放。

  减少机动车辆尾气污染。持续开展“柴油大货车专项整治行动”。统筹“油、路、车”治理,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柴油环卫车以及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或“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严格机动车排放监管,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机构管理。加大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力度,严格查处超标排放机动车,推动具备条件的重型柴油车安装远程在线监控,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3)实施重点行业污染物深度治理

  大力推进“限值限量”排放管理。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落实固定污染源许可清理整顿。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治。根据污染物排放量,确定重点企业清单,推进重点涉气企业实施“一企一策”提升整治。巩固禁燃区建设成果,推进燃煤、燃气、生物质锅炉和工业炉窑的超低排放改造。对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苏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按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监测监控方案建设上下风向大气站点及园区内部网格站,完成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工程。

  持续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整治。以超低排放改造及深度治理为抓手,开展水泥、电力企业超低排放改造,研究开展非电非钢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进建材、垃圾焚烧发电、铸造等工业窖炉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严格实施《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推动一批企业率先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对水泥、垃圾焚烧发电、建材、铸造等行业,严格控制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业过程无组织排放。

  (4)加强城市面源污染治理

  强化餐饮油烟整治。开展多部门餐饮油烟污染综合整治,核算餐饮业排放量并建立排放清单,持续加强餐饮油烟监管和餐饮业执法检查,开展规模以上餐饮企业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试点,推广集中式餐饮企业集约化管理,提高油烟和vocs协同净化效率,因地制宜建设油烟净化处理“绿岛”项目,推进餐饮油烟整治示范街创建。开展餐饮单位规范性整治,规范设置油烟排放口、规范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规范运用油烟在线监控设备,建立基于第三方专业化运营维护的餐饮业油烟污染控制和监管体系。

  实施精细化扬尘管控。严控工地、道路、码头堆场等重点区域扬尘污染,确保码头堆场和工地扬尘治理全覆盖。加强工地综合治理,全面推行“绿色”施工,严格落实“八达标、两承诺、一公示”,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落实施工工地扬尘管控责任,将施工工地扬尘治理与施工企业资质评价、信用评价挂钩。加快“智慧工地”建设,所有建筑工地全部安装视频监控、空气监测设备,视频监控设备要做到施工场地全覆盖,施工工地严格执行最新的“六个百分百”细化标准。推进港口码头仓库料场封闭管理,全面实施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开展“清洁城市”行动,持续提高道路保洁机械化清扫率和冲洗率,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加强道路洒水、雾炮等抑尘作业。实施裸土防尘和绿化覆盖,整治土方作业区、长期闲置土地、临时渣土堆场、河道河床及主次干道两侧裸土。全区渣土弃置场、建成区所有裸露地面采取覆盖、绿化、硬化等方式,除必要施工作业外,实现全区域无裸土。严格降尘考核指标,稳固降尘控制成果,持续保持达成全区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2.5吨/(月·平方公里),各乡镇不得高于全区平均水平的主要目标。

  (5)持续推进区域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

  深入推进滨江经济开发区、龙虎塘街道与江阴璜土镇联防联控工作,保证跨界大气监测站稳定连续运行。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突出环境问题,通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研究确定阶段性工作要求、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积极参与交界区域联合夜查工作,加密监察频次,加强两地沟通;充分利用跨界区域交流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并对区域内突出环境问题要追踪溯源,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交界区域环境安全。

  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完善新北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加强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落实“一行一策”污染应对、细化应急减排清单、加强技术手段监管,基于环境绩效推动重点行业错峰生产,确保缩时削峰。优化完善重点企业应急减排清单,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内工业企业采取更精准、更科学的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在重污染应急响应期间,依托应急管控预案和清单,落实各项管控措施。探索轻、中度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应对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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