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保障区域河湖水质

  加强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落实长江大保护要求,继续推进长江岸线整治与修复。加快长江入江排污口排查整治,依法取缔违法设置排污口,清理合并污水散排口,规范管理保留排污口,依法依规完成排污口标识牌设置。加快推进地表径流污染和溢流污染治理,严厉打击污水溢流直排长江等违法行为。加强长江干流常州新北段水质改善及通江支流小流域水环境整治提升,实施长江干流及新孟河、德胜河、浦河、剩银河、桃花港等通江支流生态环境保护及污染治理,开展涉磷调查及降磷达标整治,保障长江新北段干流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持续开展支流支浜消劣行动。针对水质劣ⅴ类的支流支浜,编制实施“一河一策”整治方案,通过采取控源截污、清淤活水、水系沟通、生态修复、长效管护等措施,加快推动支流支浜水质提升,2022年底前完成一级支流支浜50%消劣整治任务,2023年全面完成一级支流支浜消劣整治任务,2024~2025年,继续巩固一级支流支浜整治成果,持续深化二、三级支流支浜整治措施,不断提升流域水环境质量。

  加强重点考核断面水质达标保障。梳理“十四五”国省考不达标断面清单,重点针对水质不能稳定达到ⅲ类的国考断面澡港河九号桥、德胜河东潘桥和省考断面澡港河常林桥、德胜河德胜河桥、浦河浦河桥,制定并实施国省考断面“十四五”限期达标整治方案。落实省、市两级水环境区域补偿工作方案,进一步提升出境断面水质。

  保障汛期水质。根据江苏省防范应对汛期水质波动工作方案(试行),系统梳理受汛期影响较大的重点地区,开展汛前水环境专项检查,全面开展支流支浜清理、入河排污口执法检查、秸秆禁烧禁抛、污水处理厂检查、排涝泵站闸坝检查等专项行动,在汛期特别是梅雨期来临之前完成“大扫除”并制订汛期水质防范应对预案。汛期对于易黑易臭易污的重点部位,加大检查频次,安装在线监控并联网,实施污水临时应急处理,严格管控断面污染。

  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回头看”,每年组织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回头看”专项行动,每半年对已完成整治的市级及区级黑臭水体开展一次监测,对明显反黑的水体进行新一轮整治,并制定相应污染预防及保洁管护措施,畅通公众举报渠道,接收社会监督,防止出现水体返黑返臭现象。进一步查漏补缺,对新发现的黑臭水体全面开展整治,积极实施水系联通工程,打通断头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落实畅通活水、长效保洁责任,实现水体长治久清。

  (5)提高水环境监管能力

  推动河湖长制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河长制度”达到“有名”“有实”的工作成效。进一步完善河湖管理保护、督导考核和联防联控制度机制,修订“一河一策”“一河一档”,加大基层河湖治理保护投入,进一步优化完善信息化系统,拓展卫星遥感和无人机等动态监查能力。

  加快智慧河道系统建设。强化水体治理、雨污分流、生态修复,确保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前列。探索智慧河道建设,逐步建立贯穿污染源头、管护过程、日常管理、末端监控的全流域全过程保护,打造集顶层平台、应用终端和智慧模块于一体的智慧水环境监测系统。

  提升监测监控能力建设。积极谋划“十四五”自动站规划布局,加密交界断面站点,新建扩建一批自动站,切实发挥监测监控作为环境管理的眼睛的作用。继续推进环境监测监控一体化项目,提升预测预报、会商分析、预警应急、跟踪评价能力,为精准管控提供技术支撑。

  持续推进水污染物平衡核算管理。按照《江苏省城镇区域水污染平衡核算方法(试行)》,持续推进城镇以及乡镇水污染平衡核算工作,逐年完成区域主要水污染物有效收集处理能力摸排评估,加快补齐污水处理能力短板,强化污水处理全过程环境监管,实现水污染产生量和处理量有效平衡,精准推动区域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和提质增效。

  2.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1)狠抓细颗粒物和臭氧双控双减

  严格落实空气质量目标责任制。深化“点位长”负责制,在国控、乡镇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设立“点位长”,在全区范围内建筑工地、施工场地、市政工程、物料堆场、道路交通、征收搬迁工地、收储地块、港口码头等扬尘点位设立“村(社区)级点位长”,建立“镇街吹哨、部门报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机制,逐点位精细化管控。到2025年,全区pm2.5浓度达到35微克/立方米。

  实施pm2.5和o3协同治理。持续推进pm2.5和o3源解析工作,开展系统协同治理科技攻关,深入研究pm2.5和o3污染区域传输规律和季节性特征,制定年度春夏季、秋冬季阶段性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实施细颗粒物和臭氧浓度“双控双减”,抓好季节性差异化污染防控,力争臭氧浓度出现下降拐点。2025年完成常州机场(机场点)和录案洲码头(港口点)的交通污染监测站点监测网络建设,薛家镇完成1个工业园区大气污染监测站建设。按照区域污染源排放特征及大气污染特征科学施策,加强前体物的协同减排联控,建立动态化、精细化污染源排放清单,逐步推进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整治。

  加强臭氧污染科学防治。全面落实“臭氧治理30条”,加快推进减排工程。开展区域臭氧污染成因,制定臭氧不同阶段的质量目标和污染长期控制战略,定期开展臭氧污染防治效果跟踪评价,并及时调整臭氧污染防治策略,提高臭氧污染防治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构建并完善系统科学覆盖全面的大气光化学立体监测网,推进臭氧及其前体物垂直分布等观测,建立覆盖面广、物种齐全、精确度高的臭氧前体物源动态化排放清单,并在臭氧监测站点开展紫外辐射观测。建立并完善臭氧预报预警体系,持续提升区域臭氧污染监测预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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