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教育督导实施力度,促进教育质量全面提升
加强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强化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能。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确保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地生根。加强对学校开展经常性督导,引导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完善督学责任区制度,落实常态督导,督促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建立健全各级各类教育监测制度,引导督促学校遵循教育规律,聚焦教育教学质量。遵循教育督导规律,坚持综合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过程性督导与结果性督导相结合、日常督导与随机督导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不断提高教育督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加强教育领域正面宣传,营造教育发展良好氛围
充分发挥融媒体、新媒体等作用,构建多样化宣传网络,加大对规划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的宣传,动员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加强主题特色宣传、成就经验宣传、先进典型宣传,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全县教育和各校改革发展进程中的新举措、新成就、新经验;通过正面宣传,逐步树立百姓对涟水教育的信心和希望;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教育政策解读和舆情分析,注重对重点热点问题的有效引导,着力营造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