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评估应对,主动适应气候变化
加强气候变化风险评估,分级分区推进气候变化适应性管理。强化市政、水利、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气候韧性,提高农业、林业等重点领域气候适应水平,加大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力度,增强林地、湿地等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提升里下河气候敏感区、生态脆弱区的气候适应能力。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构建海绵型绿地系统。建立健全气候防灾减灾体系,加强气候灾害的监测评估和预测预警,完善气候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和响应工作机制。
(三)创新体制机制,提高应对治理能力
构建现代化气候治理体系,统筹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创新应对气候变化体制机制。开展碳排放评价。探索将碳排放评价纳入环境影响评价,选择在重点行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环评中开展碳排放评价,研究提出减排措施,切实发挥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构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温室气体监测体系,提升大气二氧化碳、甲烷等主要温室气体监测、污染源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燃料元素分析等能力。建立健全碳排放统计体系。进一步完善温室气体排放基础数据相关统计报表制度,在环境统计相关工作中协同开展温室气体排放专项调查。建设完善温室气体清单数据信息系统,设立温室气体排放数据信息发布平台,推动温室气体排放数据信息公开,建立企业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制度。督促纳入全国碳市场交易的电力企业完成配额履约和清缴工作。
(四)推进应对试点,开展“零碳”体系建设
积极实践碳中和,规范碳中和机制,探索建设碳中和示范区。打造低碳试点升级版,开展多层级“零碳”体系建设。开展“零碳”政府机关、“零碳”社区、“零碳”建筑等碳中和实践。选择具有综合能源资源智慧管理基础、智能化水平高的社区,开展未来低碳社区建设工作。鼓励推广应用“碳标签”。选择若干相对条件较好的工业园区推进低碳工业园区建设。
五、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强固废监管、处理和噪声污染防治,建设“蔚蓝”扬州、“水美”扬州、“净土”扬州、“无废”扬州和“宁静”扬州,全面展现水韵江苏、诗画扬州的独特气质。
(一)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建设“蔚蓝”扬州
坚持协同治理、综合施策,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加快补齐o3治理短板,实现pm2.5和臭氧“双控双减”,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打好大气污染防治硬仗,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1.推进多污染物协同控制
协同控制pm2.5和o3。统筹考虑pm2.5和o3污染区域传输规律和季节性特征,制定加强pm2.5和o3协同控制持续改善空气质量行动计划,明确控制目标、路线图和时间表。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治理,强化分区分时分类差异化精细化协同管控,加大对多污染物协同控制的监督考核力度。
协同控制nox和vocs。加强nox和vocs排放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治理,推进nox和vocs协同减排,以医药制造、石油炼制、有机化工、木材加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安全高效推进vocs综合治理,实施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减少形成臭氧污染的前体物。
2.实施重点行业深度治理
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开展火电等超低排放改造情况“回头看”,推进钢铁、石化等重点行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和陶瓷、铸造、有色等行业污染深度治理,深化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对水泥、砖瓦、石灰、耐火材料、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严格控制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重点涉气排放企业逐步取消烟气旁路,因安全生产无法取消的,安装在线监测系统。
深入开展锅炉、炉窑综合整治。完成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完成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在保证电力、热力供应前提下,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完成关停整合。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施策,推动炉窑深度治理。对启动超低排放改造以外的重点涉工业炉窑行业,通过提标改造或清洁低碳能源、工厂余热、电厂热力替代等方式,实现有组织排放全面达标、无组织排放有效管控。
3.深入开展vocs综合治理
加强源头管控。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优先推行生产和使用环节低vocs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鼓励加快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等研发和生产,通过低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替代,减少vocs产生。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要加大源头替代力度,化工行业要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加大低vocs含量产品的推广利用力度。将全面生产、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推进政府绿色采购,要求家具、印刷等政府定点招标采购企业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鼓励汽车维修等政府定点招标采购企业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引导将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胶粘剂等纳入政府采购装修合同环保条款。
深化集中治理。加大工业园区、企业集群和重点企业vocs治理力度。筛选vocs控制的重点污染物和重点行业,编制重点行业“一行一策”控制方案,实施重点行业vocs排放总量控制。加强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重点行业vocs治理,督促纳入重点监管名录的企业编制并实施“一企一策”综合治理方案。严格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加强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加快废气收集系统建设,将无组织排放转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提高废气收集率。加强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控制,按要求开展ldar工作。加大涉vocs排放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综合整治力度,逐步取消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企业非必要废气排放系统旁路。加强资源共享。加快推进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建设涉vocs“绿岛”项目,建设一批集中涂装中心、活性炭集中处理中心、有机溶剂回收中心等,实现同类企业污染物集中处理,提高行业治污水平。
强化监测监控。开展工业园区监测、排查、评估、治理设施建设运营等一体化服务,着力提升监测监控能力,加快推进工业园区环境空气质量vocs监测,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开展走航监测、网格化监测以及溯源分析等工作,建立环境信息共享平台和档案管理制度,涉及石化、化工类工业园区加快建设监测预警监控体系。
4.强化车船油路港联防联控
严格执行汽柴油质量标准。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加强油品监管执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使用非标车(船)用燃料行为。2025年底前,完成储油库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建设。
推进交通运输绿色化。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加强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实施“绿色车轮计划”,对城市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有序推广清洁能源汽车。加快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集中式、快速充电桩建设,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基本覆盖。推进重点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货物由公路运输转向铁路运输,提高大宗货物铁路、水路货运比例,降低公路运输比例。利用连淮镇扬铁路开通契机,依托铁路物流基地、公路港、内河港口等,推进“公转铁”“公转水”、公铁、铁水等多式联运,强化多式联运型和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