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支持政策落地。根据上级最新文件,系统研究并出台相关实施细则,明确财政奖补、金融支持、税费优惠、民用水电等一揽子政策,保障企业合理收益,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同时给予相应的退出通道。培养扶持一批租赁业务突出、示范性好、信任度高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企业。

  ——加强全过程监管。利用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的全过程监管。禁止保障性租赁住房上市销售或变相销售,严禁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名违规经营或骗取优惠政策。

  (四)积极创新举措,探索共有产权住房建设

  ——严格遵循“面积小、配套全”原则。划拨或出让土地新建的共有产权住房户型以中小套型为主,套型设计功能布局合理。优先预留土地,选址主要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等配套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促进职住平衡、产城融合。

  ——探索既有房源转用共有产权住房模式。摸底掌握具备居住条件、位置适宜的政府房源、拆迁安置房、商品房或其他社会房源,根据省市部署,结合余杭实际,按规定程序转用为共有产权住房。

  ——探索企事业单位作为特定共有产权住房筹建试点。根据《杭州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文件,除市、区两级筹建面向社会公开销售的保障性住房外,还可由特定主体面向特定对象筹建销售共有产权式保障性住房。根据我区实际情况,给予有共有产权住房筹建意愿的单位一定支持。

  (五)有效整合资源,加快老旧小区提升改造

  ——高质量完成余杭区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以“综合改一次”的标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融合未来社区建设理念,实施基础设施、居住环境、服务功能、小区特色、长效管理等5方面的改造,重点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求和生活便利需求,丰富社区服务供给。同时在尊重民意的基础上推进多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等适老化改造,从而打造更多“六有”宜居小区。

  ——拓宽投入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资金渠道。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相关补助资金,落实区本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财政补助资金;对相关资金开展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积极推动居民出资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引导水务、燃气、电力、通信等专营单位出资参与相关关系设施设备的改造提升,明确相关设施设备的产权关系。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改造,探索明确投资建设者产权,实现投资、建设、所有、受益及运营责任相统一。

  ——构建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以“一次改造、长久保持”为目标,强化对城镇老旧小区的建管统筹,加强日常监管,发挥小区党组织的核心作用以及关联单位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在确定改造方案时应同步协商制定包括引入物业服务、补建续筹物业维修资金、制定管理规约和居民公约等内容的长效管理制度,协商确定合理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积极引入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和社区运营商。

  ——增加老旧小区物业配套和经营用房。加大规划设计引导力度,优化片区各类资源的布局,实现片区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空间的共建共享。充分利用城镇老旧小区内部的各类存量资源,整合空地、荒地、闲置用房、地下空间,通过改建、扩建、新建等方式,增加停车、养老、托育、体育休闲等公共服务设施。鼓励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将存量房屋用于城镇老旧小区配套服务,财政、住保房管、国资、机关事务等职能部门要在资产管理、房产管理、审批手续和相关考核指标核减等方面予以支持。

  (六)坚持统筹兼顾,推进棚改安置房建设

  ——高质量完成“回迁提速”行动计划。一是协同各方力量。积极与发改、规划、住建、国土、环保等部门对接安置房项目。二是深化项目管理。建立健全安置房项目联合审批机制,继续实行安置房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有效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规模控制管理、造价审查管理、财务管理。三是要提前谋划。倒排工作计划,提前启动预分配工作,尽早核定安置人口、编制分配方案,力争安置房交付、房屋分配同步实施,有效缩短回迁安置时间。

  ——全面提升棚改安置房品质。根据最新的“新建项目建设品质达到中等偏上商品房水平”要求,优化设计理念,体现视觉美观,严格把控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重点环节,全面把握建设质量,打造群众“满意工程”“放心工程”。强化区域品质提升意识,综合考虑棚改安置房小区配套设施,以及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通信、供热、停车库(场)等基础建设,实现区域平衡和可持续发展。

  ——探索形成棚改安置房长效管理机制。重视棚改安置房小区物业管理工作,针对物业水平不高、物业费难收等痛点难点问题,因地制宜制定措施,为居民提供多样化选择,提高小区管理的整体水平。依托基层党建工作,构建为居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的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平台、生活事务服务平台,娱乐休闲平台和安全稳定平台。提高治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营造“共建共治共享、交往交融交心”的良好氛围。

  (七)注重品质提升,助力居民“住有宜居”

  ——加快推进加装电梯工程。积极探索加装电梯与老旧小区改造、安置房建设有机结合,推进成片化、规模化加装,推动加装电梯从“加梯个案”到“成片化量产”转变,力求形成整体效应。不断优化完善加装电梯政策规范、操作流程、长效管理等措施,加强业务指导和政策培训,并通过各式基层联动、活动,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作用,以增强百姓对加梯工作的认同感、参与度及满意度,努力把电梯加装这项民生工程办好、办实。

  ——推广未来社区理念。高质量推进良渚文化村社区、葛巷社区、翡翠社区三个入围省级创建的未来社区试点项目,积累经验,形成典型,后续在棚改安置房、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建设中逐步推广“三化九场景”的建设理念,充分展现。

  ——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品质。将保障性住房纳入城市交通、教育、医疗、商业等配套规划指标的统筹决策体系,强化配套设施与保障房建设的有机同步。严把项目。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环节的质量关,保证住房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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