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我市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三调”工作,历时3年,共420余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形成了148.04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本次调查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 ”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可靠。
现将全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31.17万公顷(467.55万亩)。其中,水田12.67万公顷(190.05万亩),占全市耕地的40.65%;水浇地0.05万公顷(0.75万亩),占全市耕地的0.16%;旱地18.45万公顷(276.75万亩),占全市耕地的59.19%。宜州区、都安县、罗城县等3个县(区)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市耕地的47.82%。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9.39万公顷(140.85万亩),占全市耕地的30.12%;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7.20万公顷(108.00万亩),占全市耕地的23.10%;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8.24万公顷(123.60万亩),占全市耕地的26.44%;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3.76万公顷(56.40万亩),占全市耕地的12.06%;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2.58万公顷(38.70万亩),占全市耕地的8.28%。
二、园地11.88万公顷(178.20万亩)。其中,果园4.74万公顷(71.10万亩),占全市园地的39.90%;茶园0.04万公顷(0.60万亩),占全市园地的0.34%;其他园地7.10万公顷(106.50万亩),占全市园地的59.76%。宜州区、天峨县园地面积较大,占全市园地的35.45%。
三、林地264.95万公顷(3974.25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29.39万公顷(1940.85万亩),占全市林地的48.84%;竹林地1.93万公顷(28.95万亩),占全市林地的0.73%;灌木林地118.25万公顷(1773.75万亩),占全市林地的44.63%;其他林地15.38万公顷(230.70万亩),占全市林地的5.80%。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都安瑶族自治县、南丹县等3个县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市林地的38.28%。
四、草地6.60万公顷(99.00万亩)。其中,人工牧草地不足0.01万公顷(0.07万亩),占全市草地的0.07%;其他草地6.60万公顷(99.00万亩),占全市草地的99.93%。草地主要分布在南丹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宜州区、大化瑶族自治县等4个县(区),占全市草地的85.55%。
五、湿地0.33万公顷(4.95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河池市涉及2个二级地类。其中,沼泽草地不足0.01万公顷(0.06万亩),占全市湿地的1.33%;内陆滩涂0.33万公顷(4.95万亩),占全市湿地的98.67%。湿地主要分布在天峨县、宜州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等3个县(区),占全市湿地的84.28%。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6.71万公顷(100.65万亩)。其中,城市用地0.34万公顷(5.10万亩),占全市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5.07%;建制镇用地0.82万公顷(12.30万亩),占全市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12.22%;村庄用地5.07万公顷(76.05万亩),占全市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75.56%;采矿用地0.41万公顷(6.15万亩),占全市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6.11%;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0.07万公顷(1.05万亩),占全市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1.04%。
七、交通运输用地3.73万公顷(55.95万亩)。其中,铁路用地0.13万公顷(1.95万亩),占全市交通运输用地的3.48%;公路用地1.42万公顷(21.30万亩),占全市交通运输用地的38.07%;农村道路2.17万公顷(32.55万亩),占全市交通运输用地的58.18%;机场用地0.01万公顷(0.15万亩),占全市交通运输用地的0.27%;港口码头用地不足0.01万公顷(0.02万亩),占全市交通运输用地0.04%;管道运输用地不足0.01万公顷(不足0.01万亩),占全市交通运输用地不足0.01%。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28万公顷(94.20万亩)。其中,河流水面2.21万公顷(33.15万亩),占全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35.19%;湖泊水面不足0.01万公顷(0.07万亩),占全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不足0.01%;水库水面2.72万公顷(40.80万亩),占全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43.31%;坑塘水面0.66万公顷(9.90万亩),占全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10.51%;沟渠0.63万公顷(9.45万亩),占全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10.03%;水工建筑用地0.06万公顷(0.90万亩),占全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0.96%。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呈现全市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石漠化”形势严峻,耕地流向园地、林地的问题突出,土地利用效率不高、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仍需加大力度。在下一步工作中必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在自治区的领导下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研究制定我市“石漠化”耕地扣除系数和质量体系;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的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持续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下一步,我市将加强“三调”成果的共享应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基础数据支撑;同时,认真组织实施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各类专项调查工作,持续做好“三调”成果的更新、维护,保证调查数据的安全性、现势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