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我县按照国务院、江西省及九江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配合下,经过全县1500多名普查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工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总数
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常住人口[3]总数为322161人(不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居住在我县的港澳台居民以及外籍人员),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60269人相比,十年共减少38108人,减少10.58%。
二、户别人口
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共有家庭户[4]113847户,集体户2395户,家庭户人口为310876人,集体户人口为1128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3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85人。
三、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62819人,占总人口的50.54%;女性人口为159342人,占总人口的49.46%。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2.79下降为102.18。
四、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76690人,占总人口的23.80%;15—59岁人口为183386人,占总人口的56.92%;60岁及以上人口为62085人,占总人口的19.2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2512人,占总人口的13.20%。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提高4.69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2.22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7.5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73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19515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39672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136849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91335人(以上各种文化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 3738人上升为6058 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 11532人上升为 12314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 48164人下降为 42478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 23780人上升为 28350人。
六、文盲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6936人,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661人。文盲率[5]为 2.15%。
七、城乡[6]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63506人,占总人口的50.7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158655人,占总人口49.25%。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4334人,乡村人口减少62442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2.12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此公报数据按行政区划统计,包含巾口乡。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文盲率是指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6]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武宁县统计局
武宁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