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鼓励企业开展海外布局。支持龙头企业在海外建立分支机构,引导企业参与国际权威的企业和产品认证,形成研发、生产、销售全球布局运营体系。鼓励支持具有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通过重组、并购、参股等方式有效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引导企业开展海外专利布局,鼓励驻区企业、产业联盟参与国际专利及标准化组织相关工作。
四、组织保障
(一)健全组织机制
在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领导小组统筹下,建立由通州区政府和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牵头,市级相关委办局及相关区政府联动协调工作机制,引导优质创新资源逐步向城市副中心转移,积极争取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市级科技创新重点项目落户城市副中心。统筹推进城市副中心科技创新发展重点任务和重大事项,形成有领导、有落实、有监督的规划实施机制。
(二)保障资金投入
加强部市区财政科技投入联动,争取更多国家资金支持,争取北京市科技创新基金、北京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面向城市副中心产业给予支持,建立财政性科技投入稳步增长机制。加强科技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优化政府支出结构和政府投资结构,提高政府投资的引导力和带动力。引导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支持科技创新,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高效率的科技投入体系。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把握人才发展规律,做好人才引进培养。加强人才配备,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做好重点领域急需人才引进工作,制定有竞争力、吸引力的引才政策。强化对人才的支持和培养,通过各类人才计划增强现有人才整体素质。优化人才服务,完善工作和生活配套,为人才提供优质保障。
(四)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运用各类传播途径,拓宽宣传覆盖面,面向创新主体和公众,进行多层面、多角度、多形式的科技创新宣传,提高对增强科技创新能力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开展科技活动周、科技讲座、科技场景体验等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凝聚全社会共识,营造尊重创新、宽容失败、崇尚竞争、富有激情的创新文化氛围。
(五)加强评估考核
加强规划管理,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将规划有关任务纳入各职能部门工作计划,落实保障措施和工作进度。按照工作计划,责任到人,健全动态管理、督促检查、严格奖惩等制度。加强第三方评估,加大规划实施过程跟踪和效果分析,对规划进行动态调整和修订,确保规划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