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多措并举供应保障性租赁住房

  贯彻落实新一轮“荷都栖才”等优惠政策,采取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购房优惠、生活补贴等多种方式,通过支持首付、住房公积金、商业贷款、租房补贴等措施,落实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坚持政府、用人单位、个人三方联动,统筹支持人才解决安居问题。到“十四五”末,全县人才总量达7万人,提供2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分年度平均供应,吸引各类人才向金湖集聚,建设金湖人才高地。

  4. 逐步规范住房租赁市场

  明确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支持政策,加大新建商品住房项目配建租赁住房力度,探索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按照规划建设租赁住房,完善长租房政策。“十四五”期间,金湖县租赁住房需求3.3万套,进一步加强租赁住房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鼓励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的住房租赁企业。

  表3 2020-2025年金湖县租房需求量 (单位:套)

  年份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流动人员需求套数 600 600 600 500 500

  本地居民需求套数 6000 6000 6000 6100 6100

  合计 6600 6600 6600 6600 6600

  5. 全面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通过推进老城区有机更新、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十四五”期间,金湖县完成包含北至河港西路、南至神华大道、西至衡阳路和电信新村小区、东至黎城路和输油泵厂小区范围内2000 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120个、52.7万m2改造任务,覆盖户数4500户以上,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需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

  表4 2020-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实施计划

  年份 地块个数 小区个数 建筑面积(万㎡) 楼栋数(栋) 户数(户)

  2021 6 16 9.14 36 879

  2022 11 41 15.32 70 1325

  2023 9 21 8.24 38 788

  2024 7 18 10.38 32 819

  2025 7 24 9.62 31 786

  合计 40 120 52.70 207 4597

  6. 加快提升新建住房品质

  加快新建住房品质提升,明确低碳发展和健康宜居目标,明确成品住房、装配式住房和绿色居住建筑发展要求,新建居住社区同步配建各类设施。到“十四五”末,建筑产业现代化建造方式成为主要建造方式,全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5%以上,新建民用建筑将全部严格按照绿色建筑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建设,全县25%的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按二星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打造“智慧社区”。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督管理,强化对绿色建筑项目监督考核。

  7. 全面促进新型地产发展

  围绕“全景金湖、全域旅游、全时旺季”发展目标,建设成为水乡特色鲜明的全国知名、长三角一流的“生态康养慢生活”全域旅游和康养目的地,加快布局养老地产,加大支持引导力度,推进居家与社区养老服务,促进医养结合,依托养生养老产业的发展,在全县树立养生养老项目的标杆和示范,大力开展养老地产和养生度假地产建设。

  8. 完善住房长效管理机制

  “十四五”期间,深入研究住房发展长效机制和基础性制度安排,完善一揽子政策组合,引导投资行为,合理引导预期,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调整和优化中长期供给体系,实现房地产市场动态均衡。推进城镇老旧小区、保障性住房以及拆迁(征收)安置房长效管理机制建设,补齐物业服务短板,提升物业管理服务覆盖面和水平。

  三、中长期发展目标

  到2035年,金湖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保障性住房供给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持续扩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成效日益明显。在此基础上,推动实现金湖县经济和社会的持续稳定,成为发展开放创新、生活宜居现代、环境绿色低碳的都市生态花园。进一步实现旅游业、文化产业、养老产业的协同发展,打造成为长三角宜居魅力湖城,城镇常住人口保障性住房健全率达到100%,城镇棚户区改造覆盖率达到100%,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率达到100%,绿色建筑占新建住房比例达到100%,装配式建筑占新增建筑面积的比率达到25%,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85%。

  第四章 发展重点和主要任务

  第一节 优化城镇住房供应体系

  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明确金湖县各类住房建设用地规模和开发边界,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为基础,合理规划住房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根据城镇、村镇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划定住房开发边界,引导区域住房发展与空间布局紧密结合。建立健全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机制,积极探索治理修复后土壤资源化利用模式。节约高效利用土地,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深入践行“以亩均论英雄”发展理念,推进建设用地立体利用、综合利用,开展城市用地混合功能开发,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施用地计划差别化管理,大力推进精准供地。积极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加快引导农村闲置、废弃宅基地资源的有偿退出,推动农村建设用地存量盘活。建立闲置土地预防机制,强化土地供应考核及闲置土地处置,防范新的闲置土地产生。采取收购储备、鼓励流转、协议置换、“退二进三”等多种方式,实现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有序推进农村相对集中居住,积极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农房和宅基地。

  改善住房供应结构。以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为目标,推动房地产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改善住房供应结构和住房品质。对在建项目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的前提下,依法履行《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变更程序后,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适当调整优化套型结构,满足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大力发展新型建造方式,推广装配式建筑和成品住房,开发建设绿色、低碳、节能环保的高品质住房,不断提升住房品质。贯彻落实国家、江苏省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相关政策,优化和改进外商投资房地产管理环境。推广适应市场需求的户型结构,避免出现结构性库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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