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改善面临新内涵。把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房屋危旧、居住条件困难、安全隐患严重、群众要求迫切的优先列入改造安排。“十四五”期间,坚持以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为住房发展的首要目标,更加突出住房的居住属性和改善保障民生的社会功能,促进住房资源均衡配置,重点改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和新就业人员的居住条件。

  第三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全面推动“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的转变,聚焦城市能级提升,坚持内涵发展、品质发展,建立健全区域协调发展机制,着力提升资源要素空间配置效率,持续推进“多规合一”,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城镇体系结构,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稳定江苏县域高质量发展第一方阵,打造长三角生态宜居湖城。本规划把握和坚持“1 6 8”的发展思路。

  实现1个核心目标: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不断完善金湖县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着力提升城市品质和人居环境质量,建设“强富美高”新金湖。

  坚持6个发展方向:按照绿色化、宜居化、智慧化、韧性化、协同化、长效化的方向,统筹规划、因地制宜、落实措施、全面推进。一是发展绿色建筑,推动住房绿色化;二是提升环境品质,推动住房宜居化;三是建设智能系统,推动社区智慧化;四是完善硬件软件,推动社区韧性化;五是结合朝阳产业,推动市场协同化;六是建立共治机制,推动管理长效化。

  完成8大关键任务:一是优化城镇住房供应体系;二是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三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四是大力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五是发展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六是促进新建住房品质提升和可持续发展;七是优化空间布局与发展格局;八是组织实施住房市场发展重大工程。

  第二节 发展目标

  一、“十四五”总体目标

  到“十四五”末,全县建成更合理、可衔接、分层清晰、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进一步满足群众多层次住房需求,实现住房总量平稳增长、保障性住房有序扩大、住房结构更为均衡、住房品质逐步提高、住房消费健康发展、房地产同实体经济相互均衡、城镇化实效显著提升的总体目标,在“住有所居”“住有宜居”“住有安居”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住有所居”:“十四五”期间,金湖县新增商品住房需求128万㎡。到“十四五”末,金湖县棚户区改造覆盖率达100%,涉及1800户,政府投入和企业保障相结合,始终保证住房保障全覆盖,逐步提高住房保障水平,降低住房保障准入门槛。

  “住有宜居”:统筹推进文明、生态、智慧、健康金湖建设,优化居住环境,提升居住质量。完善功能配套,补齐设施短板,扎实推进海绵城市、地下管廊等建设,加快打通“断头路”,畅通城市血脉经络。深入开展“互联网 智慧物业”建设,到“十四五”末实现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大力推广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智慧社区等建设,加强科技成果与标准制定的有效衔接,推进满足现代化要求的新型住房体系。

  “住有安居”:着力推动城镇危房的治理解危工作,持续推动城镇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十四五”期间,金湖县老旧小区改造面积新增51万m2,惠及4500户居民以上,100%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表1 金湖县“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主要指标

  指标 单位 2025年 属性

  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m2 47 预期性

  商品住房建设总量 万m2 47 预期性

  城镇住房用地供应量 万m2 103 预期性

  城镇常住人口保障性住房覆盖率 % 100 约束性

  城镇棚户区改造覆盖率 % 100 约束性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增长率 % 4 预期性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模 万m2/个 52/120 约束性

  2000年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率 % 100 约束性

  二、“十四五”分项目标

  1. 统筹推进住房保障

  重点开展城镇棚户区改造。结合金湖县实际,采用征收拆迁、翻改建、完善房屋使用功能、环境综合整治、房屋维修加固、建筑节能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完善等方式实施,形成“拆改整留”并举、既符合金湖实际又可操作的改造方式。“十四五”期间,金湖县城镇棚户区改造1800户居民,每年涉及户数分别为450户、400户、350户、300户、300户。

  稳步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对城镇中低收入人群,提供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到“十四五”末,新增500户以上住房困难家庭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其中发放租赁补贴100户以上。

  2. 基本平衡商品住房需求

  进一步加强对商品住房市场监管的职责,维护区域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十四五”期间,金湖县商品住房销售面积182万m2。

  表2 2021-2025年金湖县商品住房建设需求量 (单位:万m2)

  年份 商品住房供应面积

  2021 33

  2022 35

  2023 36

  2024 38

  2025 40

  合计 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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