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区级房地产经纪和房屋租赁管理有关权责的通知》(淮住建发〔2020〕37号)

  《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绿色建筑发展的通知》(淮住建发〔2016〕136号)

  县级层面:

  《金湖县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2019-2025年)》(金发〔2020〕11号)

  《金湖县城镇棚户区(危旧房)整治改造实施意见》(金政发〔2020〕21号)

  关于印发《金湖县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管理意见(试行)》的通知(金政发〔2017〕148号)

  《金湖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问题整改方案》(金政办〔2019〕35号)

  《金湖县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金政办〔2019〕29号)

  《金湖县房屋征收服务机构动态评价暂行办法》(金政办〔2019〕25号)

  《金湖县城区棚户区改造范围和界定标准》(金政办〔2019〕22号)

  关于印发《市委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金政办〔2018〕139号)

  关于加快推进进城务工人员住房公积金建制缴存的意见(金政办〔2018〕138号)

  《金湖县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金政办〔2017〕133号)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县绿色建筑暨建筑节能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政办〔2017〕126号)

  第四节 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金湖县城镇国有土地区域,具体包括黎城、戴楼、金北3个街道,金南、塔集、银涂、前锋、吕良5个镇的国有土地范围。

  第五节 规划期限

  本规划的期限为2021至2025年,并对中长期(到2035年)金湖县城镇住房发展进行展望。

  第六节 规划地位与作用

  本规划是落实金湖县“十四五”时期房地产市场、住房保障、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的重要手段,是指导金湖县规划范围内城镇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法定依据,在规划期限和范围内进行的各项工作,应符合本规划及本规划的各年度实施计划。通过本规划,使金湖县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实现土地和资金等要素的合理投放,促进住房中长期供需平衡;引导金湖县住房高质量发展,优化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提高住房品质和居住质量。

  第二章 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第一节 发展基础

  一、“十三五”发展成绩

  提升综合实力,增加住房建设。“十三五”期间,金湖县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中房地产开发投资60.1亿元,占比5.55%,近几年趋于平稳上升的状态;商品住房成交面积124万m2,成交套数1.02万套;建筑业与房地产业生产总值11685亿元,占全县生产总值8.62%;商品房销售额81.123412亿元,同比增长4.08%。“十三五”末金湖县商品住房可售面积48.32万m2,可售套数3700套,已出让住宅用地未领取预销售许可的规划住房建筑面积22.4万m2。

  保障住房供应,满足多元需求。“十三五”期间,金湖县住房用地供应量176万m2,其中90 m2以下住房、90-140 m2住房、别墅与高档公寓占比分别约50%、40%、10%,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42 m2,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62 m2;推进保障性住房、拆迁安置住房建设,基本形成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供应体系,满足低收入人群、中低收入人群、新就业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需求。

  强化住房保障,推进棚改安置。“十三五”期间,金湖县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结构更加合理,正在实施保障家庭685户(包括城区低收入家庭412户、城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83户、外来务工人员家庭146户、新就业人员家庭44户);政府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711套,累计保障434户家庭,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520套,已售出1350套;改造棚户区4614户,改造面积43.15万m2,城镇棚户区改造覆盖率为91.43%;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6.326256亿元,年均增长14.37%,累计提取11.682249亿元、贷款8.294834亿元。

  改造老旧小区,促进城乡融合。金湖县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提前深入摸底,将需改造小区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十三五”期间,金湖县完成137万m2城镇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建设省级宜居小区3个。以结合农房改善、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实施保留村庄提升等为切入点,统筹兼顾抓指导,因地制宜惠民生,高标准推进“破乱空”住房整治,积极助推金湖县乡村振兴战略,对江苏省定四类人群和淮安市“阳光扶贫”户住房进行鉴定,将c级或d级危房纳入整治范围,因地制宜、分门别类通过农房改善、危房改造等予以整治,“十三五”末,金湖县累计签订搬迁协议15772户、复垦宅基地10444.42亩;445户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危房改造完毕;23个县级新型社区21个完成规划,12个已开工建设。

  发展装配建筑,优化产业结构。“十三五”期间,金湖县不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调整优化建筑业产业结构,大力培植装配式建筑产业,扶持建筑产业化发展。“十三五”末,金湖县有省级示范基地2家,装配式生产基地4家,省级装配式施工示范企业1家,省级装配式示范项目2个,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项目面积30万m2,具备向社会提供包括装配式建筑设计、建筑部件研发及生产、建筑部品安装及其配套服务的能力。

  完善住房制度,加强市场监管。“十三五”期间,金湖县多措并举加强住房市场行为监管,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严格审查,制定并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许可、销售秩序、预售资金监管、交付使用等相关规定,多部门联合开展房地产市场综合检查和跨部门“双随机”检查,切实维护和整顿住房市场秩序。

  二、“十三五”存在问题

  住房供应结构有待优化。保障性住房覆盖精准度有待提升。近十年来,金湖县保障性住房用地累计供应3.2983万m2,累计实物配租825户,租赁补贴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159户,补贴资金90.07万元,住房保障健全率达100%,但保障对象以城镇低收入为主,住房保障清晰化、透明化、精准化还有待改善。住房租赁市场有待加快发展。“十三五”期间,金湖县外来务工人员1.34万人,年均3.54万人,超过户籍人口数量10%,商品住房租赁与保障性住房租赁市场不活跃,租赁市场管理机制不完善,市场缺乏专业化租赁机构和监管体系,租赁市场规范化和专业化亟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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