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我市城镇住房发展总体成效显著,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住房保障体系还不健全,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仍需进一步探索发展;房地产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不牢固,中心城市首位度不高、集聚辐射力不强;住房价格水平与居民收入水平不匹配,房价收入比偏高;各区住房发展较不均衡,缺少差异化的分区引导;住房供应多样性不足,老年住宅和高品质住宅建设不够成熟,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面广量大,“住有宜居”水平不高;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率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市新旧动能转换的提速期、城市能级提升的窗口期、市域治理迭代升级的关键期,也是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起步期。面对国内外发展环境的深刻复杂变化,我市城镇住房工作要放到全国全省的大格局中来谋划,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致力民生、聚力转型”两大主题,肩负更高使命、展示更大作为。

  1.区域联动发展迎来新局面。当前“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三大国家战略交汇叠加、深入实施,我市可以借此统筹推进江海联动、跨江融合、接轨沪宁,形成有机的整体区域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好区位、实体经济、港口物流、生态环境等优势,培育区域特色发展新空间,增强区域协调发展新动能。我市市区住房发展应当抓住区域联动发展机遇,立足“一轴三极三城”新格局,提升住房发展资源要素的集聚力,优化城镇住房空间布局,发挥住房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作用。

  2.住房制度改革提出新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明确了住房的民生属性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方向。“十四五”时期,应当牢牢把握“房住不炒”总基调,落实城市主体责任,稳妥实施“一城一策”工作方案,不断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和住房市场体系,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3.多样化住房需求带来新空间。伴随居民收入水平持续提高,住房需求逐步从“有房住”转向“住好房”,居民对住房质量、居住环境、物业服务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为适应居住生活方式的变化,响应“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要积极发展住房新供给,推行绿色建造方式,满足居民对住房安全、健康、舒适、智慧等多样化需求;要大力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满足宜居生活需求;要新建或者改造适老化住宅,应对人口老龄化;要按需求适度发展租赁住房,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锚定“强富美高”总目标,强化“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使命担当,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眼于“更舒适的居住条件”,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和住房市场体系建设,推动住房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居住生活需要,擦亮“健康名城、幸福泰州”城市名片,为“强富美高”新泰州建设提供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始终把解决人民群众住房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努力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让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2.改革创新,健康发展。不断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的体制机制障碍,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完善长效管理机制,通过供需双向调节,促进市场供需平衡,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

  3.统筹推进,协同发展。加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其他规划相衔接,统筹处理好住房与人口、土地、经济之间的关系,优化城市功能结构,结合产业发展布局,推进实现产城融合、职住平衡,加强分类引导、分区施策,着力解决各区住房方面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城镇住房长期平稳发展。

  4.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坚持把新发展理念贯穿住房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加快推进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全面提升住房建设品质及相关服务水平,更好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年底,基本建成符合市情特点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体系,推动住房发展由增量建设为主转向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由粗放型外延式发展转向集约型内涵式发展,基本实现住房市场供需平衡、住房价格总体稳定、住房结构持续优化、居住条件明显改善、管理能级显著提升的城镇住房发展格局,使住房发展成为打造“幸福泰州”的重要支撑。

  1.住房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基本完成城镇棚户区改造,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以新市民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城镇常住人口保障性住房覆盖率,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效能。“十四五”时期,市区新增保障性住房约1.1万套,建筑总面积约110万平方米,其中棚改安置房0.7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0.4万套,城镇棚户区改造覆盖率达100%。

  2.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落实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逐步形成“价格合理、供求平衡、保障多元、风险可控、预期平稳”的长期健康发展状态。“十四五”时期,市区年均城镇商品住宅用地供应保持在2500亩左右,年均新建商品住房保持在300万平方米左右,新建商品住房去化周期稳定在6-12个月。

  3.住房租赁市场规范发展。加快培育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有效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完善长租房政策,多层次、多品种、多渠道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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