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国家/省考核断面地表水达到或优于iii类水质的比例 % 66.7 100 约束性

  3 地表水劣于v类水质比例 % 11 4 约束性

  4 建成区黑臭水体比例 % - 0 约束性

  5 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以上天数的比例 % 67 73.2 约束性

  6 城区细颗粒物年均浓度 微克/立方米 61 45 约束性

  总量控制指标 7 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 吨 14964.71 9780.171 约束性

  8 氨氮年排放量 吨 1790.64 1090.8649 约束性

  9 总氮 吨 — 1838.0163 约束性

  10 总磷 吨 — 103.3774 约束性

  11 二氧化硫年排放量 吨 7570.26 416.7857 约束性

  12 氮氧化物年排放量 吨 9916.13 1091.6333 约束性

  13 烟粉尘年排放量 吨 — 342.1442 约束性

  14 挥发性有机物 吨 — 148.1375 预期性

  污染防治指标 15 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 % 90 100 约束性

  16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 % 71 90 预期性

  17 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 % 63 100 预期性

  18 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气排放达标率 % 90 100 约束性

  19 工业固废处置利用率 % 99.9 99.9 预期性

  20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 % 100 100 约束性

  21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100 100 约束性

  22 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 % — 100 预期性

  23 乡镇污水处理率 % — 90 预期性

  生态保护指标 24 生态红线区域占国土面积的比例 % — 26.51 约束性

  25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41 41.5 预期性

  26 林木覆盖率 % 33 24.48 预期性

  27 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m2 18 — 预期性

  环境管理指标 28 重点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发放率 % 100 100 约束性

  29 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率 % 100 100 约束性

  30 辐射工作单位安全许可证发放率 % 100 100 约束性

  上轮规划设定了七大类重点工程,分别为产业布局优化绿色发展工程、水污染治理和水环境质量改善工程、大气污染治理和大气环境质量提升工程、土壤污染防治和土壤环境质量改善工程、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和风险防范重点工程、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工程、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共45项重点工程项目,规划总投资约为53.31亿元。根据目前统计情况(45项重点工程),已完成33项、在建12项,分别占工程总数的73.33%和26.67%。重点工程的进展情况见附表1。

  3.2工作成效

  “十三五”以来,宿城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江苏生态大公园”和生态经济示范区的发展定位,坚决贯彻“在发展中保护环境和在保护环境中发展”的工作策略,宿城区围绕“迈上新台阶、建设新宿城”的总体要求,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大力实施“产业强区、外向突破、创新驱动、城乡协调、生态优先、民生共享”六大发展战略,以污染防治高质量为目标,以系统化建设为指导,以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福祉和环保获得感为落脚点,凝心聚力抓落实,齐心协力抓整治,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探索形成以生态开发实现“两聚一高”的宿城经验。

  3.2.1高位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十三五”期间,宿城区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均逐年下降,2020年宿城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45μg/m3;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73.2%,同比上升6.2%。

  宿城区出台《十项机制》,明确“七个一律”标准,全面加强“五个全面”管控措施,明确形成大气污染防治最严约束。强化网格化环境监管机制,明确全区18个大气网格网格长职责,制定完善大气国控站点5公里范围内污染源动态管控清单,对排查出的1334个污染源点,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实行销号管理,包保到具体责任人,保障生产作业时有专人在场,实现“指定人员在指定时间段到达指定地点做指定工作”。

  围绕空气质量主要污染源,宿城区区级领导牵头开展环保治污和安全生产、机动车尾气和物流停车场、建设领域、工业污染和控尘治污等专项整治行动。生态环境局会同区检察院,协同整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做到重要情况及时通报、重大案件及时研究、重点环节及时协商,确保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无缝衔接,形成保护合力。

  3.2.2全面改善水质,全力抓好水污染防治

  2020年,宿城区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完成本年度优三比例达到75%的考核目标。宿城区全力围绕国省考断面做文章,重点推进古黄河和古山河综合整治工程的开展。完成古黄河宝龙24街污水管网改造、对宝龙渔人码头进行清淤,开展古黄河生态浮岛工程;及时会同水利部门开展持续做好主干河道生态补水,保持合理生态流量;督促各街道开展各支流河道的排查治理工作,完成古山河支流张陆引河等支流的清淤疏浚工程,及时打捞水草、清理岸边垃圾,减少污染入河;对已经整治完成的排污口再次核查,并进行长效管理,确保不出现污水返流的情况。

  3.2.3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

  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不断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生态文明考核、生态补偿等系列生态文明制度,全区基本形成了党政同责,环保监管,部门联动,长效督查,媒体监督,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

  宿城区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通知》、《关于开展企业环境风险隐患自查与整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通过出台规定规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坚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原则,结合“春风行动”工作部署,以漫画情景对话形式,邀请专家开展培训授课,通过温情服务引导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此外,宿城区通过开展环境风险隐患大排查、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企业检查等执法检查,对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对企业存在的环境风险隐患要求限期整改,通过执法监管倒逼企业履行主体责任。

  3.3存在不足

  3.3.1环境质量改善趋势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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