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统筹协调。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全面纳入法制轨道。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注重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挑战。强化民生保障政策托底功能,合理调节各方面利益关系,维护和谐稳定大局。
(三)主要目标
——更加积极更有成效的共同富裕体系。以人社数字化为牵引,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加大人才引育力度,加强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优化收入分配格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积极推进“扩中”“提低”行动,建立完善技术工人激励机制,为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贡献人社力量。
——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强化就业优先战略,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突出就业带动效应。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的保障制度。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建立和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公益性岗位机制,“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归零,就业局势保持稳定。“十四五”期间,全市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2万人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65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实施职业技能培训18万人次。
——更加健全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到“十四五”期末,基本实现法定人群全覆盖和应保尽保,积极推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稳步提高养老待遇水平。加快以智能监管为主的监督体系建设,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
——更有活力更具竞争力的人才队伍。围绕绿色石化及新材料、船舶与临港装备等我市“十四五”重大产业项目,引进集聚培养一批引领和支撑产业发展的高素质人才队伍。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资制度改革,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健全评价机制。到“十四五”末,新引进高校毕业生10万人,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总量分别达到12万(含管理岗位和专技人才)和26万。
——更加和谐更具舟山特色的劳动关系。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多种形式的企业协商民主制度,充分发挥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推广应用电子劳动合同。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深化“浙江无欠薪”行动,加强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推动劳动人事争议终结,完善劳动用工领域诚信建设。
——更加完善更加便捷的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向基层下延,提升智慧服务能力。到“十四五”期末,我市人社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职责定位更为清晰、力量配置更趋优化,服务专业性和权威性进一步增强。
——更加安全更加有效的风险管控体系。以人社数字化改革为契机,建设人社工作全方位、全链条闭环式监管架构,建立健全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机制,实现政策、基金、执法和资金监管全覆盖。融汇人社各业务条线,推进全市人社联动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加强对就业失业和社保基金的监测分析,加强网络和数据的安全保障。
专栏2 “十四五”时期主要指标
指标 2020年基数 2025年
规划目标 属性
一、就业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12.34〕 〔22〕 预期性
2.城镇登记失业率(%) 1.55 ≤3 预期性
3.调查失业率(%) - ≤5.5 预期性
4.职业技能培训人次(万人次) 13.6 [18] 预期性
二、社会保障
5.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5 >96 预期性
6.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25.82 27 预期性
7.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40 40 预期性
三、人才队伍建设
8、新引进高校毕业生(万人) 10 预期性
9.专业技术人才总量(含管理岗位和专技人才)(万人) 10.1 12 预期性
10.其中:高级职称人才数量(万人) 0.74 0.95 预期性
11.新增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人数(万人) 〔1.2〕 预期性
12.技能人才总量(万人) 21.3 26 预期性
13.高技能人才数量(万人) 7.2 10 预期性
14、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万人) 5 预期性
15、其中:新增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万人) 3 预期性
四、劳动关系
16.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78.5 80 预期性
17.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95.8 92 预期性
18.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终结率(%) 88.2 85 预期性
19.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案件结案率(%) 100 99 预期性
五、公共服务
20.申领电子社保卡人口覆盖率(%) 38.58 70 预期性
注:〔 〕内为五年积累数
三、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着力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就业局势保持稳定。
(一)强化就业优先导向
将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构建科学合理的高质量就业评价体系。建立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在制定实施发展改革、社会管理等重大政策和安排重大产业、重大工程项目时,充分考虑对就业吸纳能力、就业环境、就业质量等方面可能产生的影响。建立财政、金融和就业政策协同机制,探索实施与企业稳岗扩岗相挂钩的财政补贴、贷款支持等政策。压实政府促进就业主体责任,健全就业工作组织领导机制,完善就业工作督查激励机制。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专项奖补资金等,保障就业政策顺利实施。
(二)完善积极就业政策体系
支持企业稳定岗位,鼓励市场主体吸纳就业,激励劳动者自主创业,促进城乡统筹就业,着力提高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稳定性。加强用工服务保障,实施裁员和缺工重点企业清单管理制度,帮助企业减负稳岗。顺应新业态快速发展趋势,大力支持灵活就业。摸清就业底数和主要用工缺口,实施“十百千”务工人员招引“深耕”行动,优化升级新区“招工地图”。重点聚焦新区紧缺用工行业,畅通市外务工人员来舟就业通道,深入开展高质量就业订单培训,缓解企业“用工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