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十四五”人口发展规划
2022年1月
前 言
“十四五”时期是淮安巩固提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和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打好基础的关键时期,也是聚焦打造“绿色高地、枢纽新城”,全面建设长三角北部现代化中心城市的关键阶段,而人口问题始终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和战略性问题。为准确把握淮安市人口变动趋势及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特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家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淮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淮安市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战略》编制。
本规划旨在阐明规划期内淮安市人口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战略导向和工作任务,是今后一段时间内指导人口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是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的重要依据,并为经济社会发展宏观决策提供支撑。
第一章 规划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快速的经济增长、广泛的社会变迁与卓有成效的计划生育工作,淮安人口呈现出负增长、老龄化、净流出的态势,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口素质提高、劳动力成本上升、家庭小型化等特征愈发显现,人口红利逐渐消失,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人口与经济社会之间的关系与面临的发展环境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第一节 人口发展现状
人口总量持续下降。“十三五”期间,全市总人口呈逐年下降态势,常住人口由2015年的469.45万人下降到2020年的455.92万人,5年间减少了13.53万人,年均减少2.71万人。户籍人口由2015年的564.45万人减少到2020年的557.97万人,5年间减少了6.48万人,年均减少1.3万人,常住人口减少速度快于户籍人口减少速度。人口自然增长-6.48万人,年均自然增长-1.3万人。净流出人口起伏波动较大,2020年底净流出人口较2015年底增加7.05万人,年均净流出增加1.41万人。
表1:淮安市人口变动情况(单位:万人)
年份 常住人口 户籍人口 净流出人口
2015 469.45 564.45 95.00
2016 467.27 567.56 100.29
2017 467.12 560.90 93.78
2018 464.63 561.33 96.70
2019 464.09 560.47 96.38
2020 455.92 557.97 102.05
人口素质不断提升。人口身体素质与科学文化素质不断提高。2020年婴儿死亡率下降至2.6‰,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7.69岁,比2015年提高了1.04岁。2020年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55年,全市人才总量达到59.5万人,与2015年相比,均显著增加。
人口结构优势逐渐消减。常住人口中,0-14岁少儿人口比例由2010年的16.8%上升至2020年的17.71%,10年间上升了0.91个百分点。15-59岁劳动年龄人口比例由2010年的68.33%下降至2020年的59.50%,10年间下降了8.82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例由2010年的14.87%提高到2020年的22.79%,10年间提高了7.93个百分点。总抚养比由2010年的46.36%提高到2020年的68.06%,10年间提高了21.7个百分点。常住人口性别结构保持平稳,总人口性别比由2010年的98.89上升至2020年的100.05,出生人口性别比由2015年的111下降到2020年的106.89,逐渐趋于正常。
人口城镇化水平持续提高。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由2015年的58.15%提高到2020年的65.67%,5年间提高了7.52个百分点,年均提高1.5个百分点,城镇化发展速度快于江苏全省平均水平(江苏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由2015年的66.52%提高到2020年的73.44%,5年间提高了6.92个百分点,年均提高1.38个百分点),但城镇化水平仍低于江苏省同期平均水平(73.44%)7.77个百分点。
人口净流出速度加快。常住人口由2015年的469.45万人下降到2020年的455.92万人,减少13.53万人,年均减少2.71万人。净流出人口由2015年的95万人增加到2020年的102.05万人,净流出人口有不断增加的趋势。
家庭规模小型化态势明显。伴随着妇女生育率的下降,人口迁移流动导致的家庭成员的空间分离,以及居住条件改善后子女婚后另立门户居住,家庭规模小型化趋势仍在持续,2010年全市家庭户均人口规模为3.28人,2020年缩减至2.67人,家庭户均人口规模缩小了0.61人,与2020年全省家庭户均人口规模(2.60人)基本持平。
第二节 人口发展态势
人口总量呈长期下降趋势。因生育政策调整导致的政策性补偿生育,自2014年后妇女生育水平略有提高,2017年生育率回升至1.6左右的峰值,随后生育率又回落并长期维持在1.5以下,远低于更替水平(2.1)。由于群众的生育意愿低迷,虽然“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生育水平短期内有所回升,但很快又出现回落,并继续维持超低水平。预计三孩生育政策实施对出生人数影响十分有限,在育龄妇女人数不断减少、婚育期不断延后、人口大量外流情况下,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负增长的趋势延续。同时,城市之间的人口争夺战和大城市的虹吸效应将愈演愈烈。
人口结构性问题持续加剧。2020年常住人口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达到22.79%,预计2025年将上升到28%左右。15-59岁人口比重预计将从2020年的59.5%下降至2025年的55%左右,不仅人口老龄化程度将不断加深,而且45-59岁劳动年龄人口比重将不断上升,劳动力老化现象将更加突出。少年儿童人口比重基本稳定。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与生育政策调整,出生人口性别比将逐渐回归正常,与全省和全国变化趋势一致。但原来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调与生育率下降所导致的男性婚姻挤压效应,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仍将逐渐释放出来,跨地区婚姻将进一步增加,并对人口的婚姻、家庭与社会关系带来较大的影响。
人口城镇化速度逐渐减缓。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67%,预计到2025年将达到68%以上。从城镇化发展规律来看,城镇化速度将逐渐趋缓。随着网络、信息、交通等快速发展,以及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将影响城镇化的发展趋势并赋予城镇化新的内涵。
家庭多样化趋势更加明显。随着三孩生育政策的实施,家庭人口规模将会有轻微扩展。同时,由于人口迁移流动与城市化,晚婚晚育甚至不育以及婚姻稳定性下降,使得家庭居住离散化、关系松散化、生活社会化等特征日益明显。核心家庭、直系家庭仍将是主要的家庭形式,单人家庭、单亲家庭以及丁克家庭比例将有所提高,空巢家庭、隔代家庭、纯老家庭、独居老人家庭、跨地区婚姻甚至跨国婚姻等将越来越多,并随着家庭成员年龄增长,其生存和发展能力将不断弱化。
第三节 人口发展机遇
经济社会发展背景深刻变化。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较低水平,全面脱贫取得历史性胜利,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如期建成,防疫抗疫与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制度优势更加凸显,质量型人口发展红利优势基本确立,城乡与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健康中国发展战略实施与共同富裕奋斗目标确立为经济增长与社会进步注入新的动力,民众生育观念与生育行为还未完全定型,超低生育率回升仍有回旋空间,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潜能不断增强。
人口素质不断提高。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显示,人口受教育结构明显优化,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与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明显延长,“人才强市”战略成效显著,人才总量大幅增长,人才结构日益优化,高层次人才不断涌现。人才培育引进力度持续加大,人口质量红利逐步确立。本科学历教师数量与比例大幅上升,初步实现了基础教育师资结构优化目标。人口素质提高,为实现创新驱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必要的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