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临挑战。一是人口老龄化问题突出。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我市常住人口中60周岁及以上人口为118.62 万人,占全市总人口数的 26.01%;65周岁及以上人口91.17万人,占总人口数的 19.99%,分别高于全省平均水平4.17、3.79个百分点,处于中度老龄化社会。“十四五”时期,全市第二次生育高峰期出生人口将进入老年阶段,老年人口规模进一步加大,预计到2025年底,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达29%左右,接近重度老龄化社会。二是涉老社会保障和为老服务压力明显加大。人口结构发生重大转变,家庭结构小型化,独居老人和纯老年人家庭数量逐年增加,老年人需求多元化和保障需求多重化更加明显,老年人抚养比快速上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压力不断增大;老年用品和服务供给不足,老龄产业市场亟待规范;基层老龄工作力量比较薄弱,老龄工作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三是老龄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养老服务供给的质量、布局和效率与需求日益多元化的矛盾凸显;农村留守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健康管理、精神慰藉等方面问题不容忽视;城市适老设施存在较大缺口和短板,相关建设规划标准有所滞后,与老龄化程度持续提高不相适应;老年人护理队伍建设与养老服务需求存在较大差距,数量不足、专业化水平不高问题较为突出;老年人权益保障、社会参与、社会优待和精神关爱等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工作方针,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树立积极老龄观和健康老龄化理念,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需求为目标,以推动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加强老龄政策制度设计,加大养老服务能力供给,健全完善养老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健康支撑体系,推动全市老龄事业迈上新台阶。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委领导、各方参与。在党委领导下,充分发挥政府在推进老龄事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积极提供基本公益性产品和服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提供多元化产品和服务。注重发挥家庭养老、个人自我养老的作用,形成多元主体责任共担、老龄化风险梯次应对、老龄事业人人参与的新局面。
——坚持系统谋划、综合施策。坚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坚持满足老年人需求和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相结合,确保各项政策制度目标一致、功能协调、衔接配套,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
——坚持问题导向、提质增效。突出问题导向,着力加强老龄事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统筹老龄事业城乡和区域、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老年人物质保障和精神关爱等协调发展。
——坚持重心下移、夯实基层。积极推动老龄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推进各项优质服务资源向老年人的身边、家边和周边集聚,确保老龄工作有人抓、老年人事情有人管、老年人困难有人帮。
——坚持改革创新、激发活力。将改革创新贯穿老龄事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推动发展理念、管理体制、运作机制转变。坚持数字赋能与改革创新相结合,运用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手段,培育银发经济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老年服务智能化、便捷化以及人性化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综合连续、内容全面、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教育便利、渠道多元、制度保障的老年人社会参与不断扩大;政策支撑、体制健全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老年友好型社会制度框架基本建立,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好地方”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十四五”时期扬州市老龄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项目 序号 主要指标 “十三五”期末值 “十四五”预期目标 指标属性
社会保障 1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元) —— 237 约束性
2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8.25 ≥99 预期性
3 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参保率(%) 70 ≥70 预期性
健康服务 4 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 —— 72 预期性
5 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71.32 75 预期性
6 二级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 60.5 ≥85 约束性
7 人口超过50万的县(市、涉农区)老年医院建设达标率(%) 10.8 100 约束性
8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老年、康复、护理床位占比(%) 20 35 预期性
养老服务 9 农村社区(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 82.72 100 预期性
10 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 —— 100 约束性
11 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能力评估占比(%) —— 80 约束性
12 具备失能(失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功能的机构建成数(家) —— 6 约束性
13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67.8 70 约束性
14 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 —— 100 约束性
社会参与 15 老年大学覆盖面 —— 每个县(市、区)至少1所 约束性
16 经常性参加教育活动老年人占老年人口的比例(%) 20.5 25 预期性
17 城乡社区基层老龄协会覆盖率(%) 约85 95 预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