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好环境 18 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个) —— 15 约束性
19 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培训社区覆盖率(%) —— 100 预期性
20 县(市、区)老年法律援助覆盖率(%) 约70 100 预期性
21 居家适老化改造户(含社会老年人家庭)(万户) 0.38 1 预期性
22 开展全域范围“敬老月”活动县(市、区)覆盖率(%) 约90 100 预期性
23 征集并实施老年关爱项目(个) —— 100 预期性
工作保障 24 每千名老年人配备社会工作者人数(人) 1.1 1.5 预期性
25 养老服务人员培训人数(万人) —— 1 约束性
26 福彩公益金用于老龄事业的比例(%) 59 ≥60 预期性
注:“十三五”期末未统计的数据用“——”表示。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健全老年社会保障体系
1.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持续推进全民参保计划,不断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确保法定参保对象应保尽保。完善基本养老金待遇合理调整机制,全面规范统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积极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国家、省级统筹制度。加快发展企业年金,完善职业年金制度,大力发展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巩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成果,落实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确保各项改革措施全面落地。(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2.健全老有所医的医疗保障制度。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加快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医保政策,健全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机制,确保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不低于50%。建立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提高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质量。全面做实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巩固提升运行质量。深化医保九游会俱乐部j9入口的支付方式改革,全面实行总额控制下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九游会俱乐部j9入口的支付方式,完善县域紧密型医疗共同体总额付费支付政策,充分发挥医保促医改作用,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责任部门:市医保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3.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市区(含市直、区、功能区)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试点的基础上,稳步扩大覆盖范围,从2022年起,将宝应、高邮、仪征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统一纳入长护保险参保范围,做到全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长护保险全覆盖。待条件成熟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纳入长护保险参保范围,让参保对象覆盖全市居民,切实满足更大范围更多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日常护理需求。建立以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立统一完善的老年人失能失智评估标准,80周岁以上老年人能力与需求综合评估实现全覆盖,做好长期护理保险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等福利性护理补贴项目的整合衔接,提高资金利用率。培育发展社会化照护服务市场,切实减轻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的私人家庭长期照护生活压力及经济负担。(责任部门: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4.完善老年人社会救助制度及其他保障制度。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兜底保障功能,健全城乡特困老人供养服务制度,对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老年人实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合理制定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计划,优先满足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确保有意愿入住机构的特困人员全部实现集中供养。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开展农村特困供养机构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农村地区经济困难老年人和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网络。加强对经济困难老年群体养老的政策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老年人福利补贴等形式,为经济困难的高龄、空巢独居、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提供服务。探索建立低收入家庭特殊人员入住养老机构补贴制度,落实老年人尊老金制度。(责任部门:市民政局)
5.支持发展老年商业保险。加强宣传倡导,引导全社会进一步增强保险意识、树立全生命周期的保险理念,充分发挥商业保险补充保障作用,切实满足多元化、多层次需求。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开发适合老年人的商业养老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健康险和意外险等适老保险产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体现公益、投保自愿的原则,深入实施“安康关爱行动”,积极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切实扩大覆盖范围,有效提升老年人及其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扬州银保监分局、市卫健委)
(二)持续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1.加强老年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积极开展老年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引导老年人树立健康生活理念,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积极推动健康教育进家庭、进社区、进老年大学(学校)课堂。实施老年健康科普项目,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特殊病种防治等老年健康宣传活动,利用各种传播媒介普及健康科学知识,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水平。加强对社会公众的生命教育,落实老年人相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善老年人健康体检制度,加强老年人群重点慢病早期筛查和预防。实施老年人失能、失智干预与预防项目,持续开展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以及老年人口腔健康行动、老年人群营养改善行动,深入推进老年人流感、肺炎等传染病预防接种工作。实施慢性病全周期健康管理,为65周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医养结合机构等重点场所的疫情防控,建立完善应急预案,不断提升疫情防控能力。(责任部门: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委老干部局、市文广旅局、报业集团)
2.提升老年医疗和康复护理服务能力。通过新建、二级以上医院转型等方式,积极发展老年医院、康复医院等医疗机构,大力推进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到2025年,全市设立1所以上三级老年医院、人口超过50万的县(市、涉农区)设立1所以上二级老年医院,二级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设立符合标准的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85%以上。加强老年医院、综合性医院等医疗机构胸痛、脑卒中等疾病的救治能力建设。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活动,推动综合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建立适老护理、康复医疗服务体系,鼓励公共医疗资源丰富的地区将部分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转型为康复医院、护理院,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护理、康复机构,到2025年,护理院发展的区域均衡性得到进一步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老年、护理、康复床位占比达35%以上。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康复服务能力,推动医疗、护理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机构按照“充分知情、自愿选择”的原则开展安宁疗护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需要设置提供安宁疗护服务的床位,推动安宁疗护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责任部门: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