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双循环”背景下的产业建设迎来全新思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打开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转换通道,加快推进生态价值转换机制,是丽水乡村正在积极探索的重大课题,通过统筹城乡发展空间,优化农业功能布局,积极发展特色产业、休闲农业、文化产业、乡愁产业等,集聚效益拉动农村经济发展,是丽水市“十四五”期间农业农村农民“三农”工作的重要举措。
——“长三角一体化”战略下提供了协同领先的时代机遇。长三角一体化是重要的国家战略,总体上利好区域内各城市农业农村发展,有利于资源要素在更大范围内的重新配置,促进山海联动、区域协同,激活乡村要素、市场、主体,有利于带动产业发展、创业就业和环境建设。丽水应紧抓机会,以打造长三角核心的宜居休闲花园为任务,在花园乡村人居环境建设方面持续发力,在长三角一体化进程中高品质谱写乡村绿色发展新篇章。
(二)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丽水市所辖的全部行政区域,总面积17298平方公里,包括莲都区、龙泉市、青田县、云和县、庆元县、缙云县、遂昌县、松阳县、景宁畲族自治县。规划重点为全市的农村区域,部分涉及县城和集镇社区。
(三)规划年限
本次规划年限为2021年-2025年
(四)规划依据
《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号)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35号)
《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 高水平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19〕60号)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的意见》(浙委办发〔2020〕66号)
《浙江省美丽乡村创建示范县评价办法》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行动计划(2018-2022)》
《浙江省新时代美丽乡村认定办法(试行)》(浙村整建办〔2019〕16号)
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确保农村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意见》(浙委发〔2020〕8号)
《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
《浙江省深化“千万工程”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行动计划(2021—2025)年》
《丽水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丽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愿景规划纲要》
《丽水市“一带三区”发展规划》
《浙江省大花园核心区(丽水市)建设规划》
《新时代高水平建设美丽丽水规划纲要(2020-2035年)》
《丽水市花园乡村创建大推进行动方案(2020-2022)》
《丽水市红色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
《丽水市争当全国民族乡村振兴排头兵行动计划(2018-2022)》
《丽水加快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行动方案(2021-2025)》
《瓯江山水诗路黄金旅游带规划》
《丽水市花园乡村建设研究报告》
《花园乡村建设指南》
《花园田园建设指南》
《花园庭院建设指南》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重要论述和在浙江考察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化“千万工程”为总牵引,以共建共享诗画浙江大花园最美核心区为总目标,对标国际一流水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实施新时代美丽乡村环境秀美、全域共美、活力强美、风尚淳美、数智增美和生活甜美“六美”为总要求,通过建设、管理和运营花园乡村,推进丽水乡村生活方式、生产方式和组织方式的转型升级,打造新时代美丽乡村的丽水版,为建设“重要窗口”增添“丽水风景”。
(二)规划原则
1.突出生态为底,彰显特色
充分遵循自然规律,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治理,在提升生态资产和确保生态安全的前提下,高效有序开展花园乡村建设,使花园乡村成为丽水的生态底色,彰显丽水大花园与众不同的特质。建立严格的生态保护机制,对水、大气、土壤、垃圾等进行综合治理,对山体、森林、水体、植被等自然资源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全面保护。
2.突出全域统筹,协同推进
强化顶层设计,建立全域、全要素的统筹机制,推进资源要素在各市直部门、各县(市、区)内统筹配置,谋划生态产业统筹布局、平台设施共建共享,协同推进丽水花园乡村建设和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实现生态产品价值的转换。
3.突出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根据村点的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发展方向、发展基础等各方面条件,在环境营造、建筑修缮、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等方面因地制宜、分类别开展花园乡村的创建指导,突出地方特色,避免花园乡村建设“千村一面”。
4.突出乡村“微改造”,留住乡愁
强化“以人为本、节约集约、绿色低碳、乡土风情”的建设理念,在乡村建设中不急功近利,不大拆大建,突出地方特色,高度重视历史文化保护,注重文明传承和文化延续,以 “微改造”的“绣花”功夫,保留村庄原有纹理和浙派风貌,为未来发展空间“留白”。深入倡导“最少、最自然、最不经意的人工干预”“充分利用本土、原生态、低碳环保材质和废弃建材”“充分利用生态环保技术”等理念和手法在花园乡村创建中的运用,实现花园乡村风貌完整、舒适宜居、富有活力、人文和谐,形成具有浙西南山村特色的村庄风貌,特别要避免破坏性建设。
5.突出改革创新,打造示范
聚焦制约丽水乡村领域改革发展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把生态优势转变为发展优势、经济优势,着力推动体制机制、智慧监管、科技支撑、许可认证等方面改革创新,力求所提各项政策措施管用有效,努力打造一批花园乡村样本和建设创新平台。